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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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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93 公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计划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本次增持计划于2022年8月28日时间过半,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8月26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收盘,江苏国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3,554,84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4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8,571,868.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江苏国信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江苏国信《关于增持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江苏国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国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575,880股(2022年7月28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国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92,750,677股变更为510,57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7%,江苏国信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江苏国信计划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8月26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收盘,江苏国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3,554,84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4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8,571,868.7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增持实施后,江苏国信持有公司股份3,554,84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40%;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国信共持有公司股份514,130,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7%。

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由于受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江苏国信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江苏国信将合理安排增持进度,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江苏国信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江苏国信承诺,将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实施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江苏国信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实施增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国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2022年7月28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国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92,750,677股变更为510,575,880股。)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非独立董事张正中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仓卫兵、顾宏武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候选人朱又生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军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冯春生、财务总监张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芳、黄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董事张正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又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调整后名单如下:

朱又生(主任委员)、陈力、陈华、巫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通过审阅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评估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认为:

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朱又生、张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朱又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朱又生先生。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简历

朱又生,男,1965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能源交通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能源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至9月1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本公告披露的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2、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又生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力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军先生,财务总监张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仲亚琼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至9月1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崇琦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5人,监事仓卫兵、顾宏武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李崇琦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