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6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
(三)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行长蒲五斤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会荣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五)本行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
(六)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八)本行2022年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本半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本行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情形。
3.补充财务指标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本行不存在优先股。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大事项。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许建平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4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因本行股东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质押率超过其持有股份的50%,根据监管规定,限制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苏如春先生的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的议 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管理情况及下半 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情况的报告》《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三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5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的议 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管理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互联网贷款专项审计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专项审计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度不良贷款核销专项审计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营性贷款合规性自查工作的报告》等六项报告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