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718 公司简称:唯赛勃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赛勃”)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核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438,600股,每股发行价格5.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115,810.00元。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566,037.74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3,027,859.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1,087,950.58元,已于2021年7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718,406.3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803,506.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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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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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94.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110A014613号”《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1,375,963.47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各全资子公司,下同)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6月,公司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额度的上限为5,500.00万元,具体发生额见下表,2022年1-6月公司实现理财收益74,256.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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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202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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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各全资子公司,下同)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438,600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411.58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80.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唯赛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或“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李娟女士、谢哲桁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青海唯赛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51.00%;金铂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沈逸轩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8.00%;李娟女士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谢哲桁先生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所有投资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李娟女士、谢哲桁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青海唯赛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51%;金铂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沈逸轩先生出资165.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16.50%;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8.00%;李娟女士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谢哲桁先生出资40.00万元,占青海唯赛勃注册资本的4.00%;所有投资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李娟女士为公司间接持股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哲桁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南方区域副总监,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新先生之侄。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且未超过3,00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李娟女士为公司间接持股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哲桁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南方区域副总监,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新先生之侄,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李娟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娟女士通过新泰菲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室(曾用名:上海菲辉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间接持有公司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除上述关系外,李娟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谢哲桁
男、中国国籍,2018年5月担任唯赛勃市场部销售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南方区域副总监。
除上述关系外,谢哲桁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其他投资方信息
1、金铂
男、中国国籍,2017年8月至今担任英泰联(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2018年12月起担任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系该公司股东。
2、沈逸轩
男、中国国籍,2017年8月至今担任英泰联(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担任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系该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3、北京维岳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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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李娟、谢哲桁及其他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交易类型。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唯赛勃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待根据工商注册地址确认
5、法定代表人:谢建新
6、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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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必要性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与在新材料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合作方进行深度合作,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市场布局,为本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优秀伙伴加强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内优质资源。合资公司的各项业务如能顺利开展,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新、李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2号公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为了更好地促进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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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及因新增条款而对相关后续条款序号予以相应顺延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斯博”或“奥斯博”),系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斯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的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奥斯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579674417P
3、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1日
4、注册地址:汕头保税区N1路北端津贝特大厦2栋2楼
5、法定代表人:谢建新
6、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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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符合全资子公司奥斯博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目前对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
至2022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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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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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9月19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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