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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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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39 公司简称:亿华通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 “风险因素”部分,并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3.85万元,同比减少4,258.54万元。本期业绩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燃料电池系统更新换代,公司计提了部分低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存货跌价损失;同时,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员工人数从去年同期的659人增加到879人,人工成本、研发成本都在不断提升。

面对上述影响公司管理层采取措施积极应对,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基本保持了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14.28万元,同比增长128.53%,但如果未来行业市场发展未达预期导致市场需求持续下滑,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且随着各方面支出成本的不断增加,公司不能获得足够多的订单并扩大销售至公司扭亏的经济规模水平,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并将继续亏损。

2、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快速扩张,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快速增长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公司目前进入行业快速发展期间,资金需求仍将快速增长,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由于公司尚处于研发及产业化初期阶段,债务融资能力较为有限,如果未来不能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则公司存在现金流持续为负导致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在公司原有部门及人员基础上,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设立品牌管理部、公共关系部及氢能事业部三个部门,以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禾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章程及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同时也对《公司章程》全文的条款序号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将全文涉及的阿拉伯数字统一调整为中文数字,以规范表述。该等调整不涉及条款内容的变更,具体请见公司同步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更变办理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上述制度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修订后的制度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6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部分H股发行后适用的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公司修订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草案)》修改、修改注册资本及工商备案的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现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二、修订公司部分H股发行后适用的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公司修订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补充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燃料”)及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海珀尔”)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宋海英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同意将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额度内执行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公司下一次审议与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以下类别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联合燃料由公司与丰田汽车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公司持股1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海英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张家口海珀尔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26.2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海英女士与董事会秘书康智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认定联合燃料与张家口海珀尔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服务及燃料,相关交易事项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宋海英、康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9月13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邮编:100192

会务联系人:鲍星竹

联系电话:86-10-62927176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来现场参会的人员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遵循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行程等情况的核验和登记。敬请予以理解配合。

特别提示:敬请前来参会的股东充分关注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的更新变化,同时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华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7,630,5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1,351,379,587.95元,扣除发行费用126,710,267.45元,募集资金净额1,224,669,320.50元。

截至2020年8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累计投入753,399,900.80元,其中: 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7,717,330.91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7,467,160.95元,2022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215,408.94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1,398,802.6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766,650.8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

截至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5,253,451.1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1,805,096.47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9日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将按期正常开展,截至2022年8月29日募投项目已支出576.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亿华通动力")、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本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划款之日起1年;向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划款之日起1年,借款利率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若在借款期限内,亿华通动力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予计息,转为无息借款。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 动力")实施,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借款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划款之日起1年。借款利率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若在借款期限内,亿华通动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借款转为无息借款。

2021年6月22日,公司通过收购亿华通动力少数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产生的借款转为无息借款,自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

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增资,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的建设。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4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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