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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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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1版)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账号11050163560000002506、110932602710803及11094283591020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18.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80.2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2月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受托方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的10,000,000.00元大额存单收益为298,450.00元,其中2021年收到203,200.00元、2022年收到95,250.00 元。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受托方为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5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已到期,理财收益123,287.67元于2022年7月1日转入公司账户。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2021年底完成项目结题验收,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2022年3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 F 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

附表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数,主要系收到退回的专利代理服务费。

附表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业务规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自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