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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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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02 公司简称:海创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69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884.32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5,113,31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1,244,013.6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11,244,013.60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5,929,853.5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2,796,973.00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64,926,210.92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69 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人民币272,796,973.00元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8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暨变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床副总裁暨核心技术人员汪宗宝先生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 汪宗宝先生原所从事的工作由公司首席医学官郭宏博士承接,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临床项目推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结合首席医学官郭宏博士的任职履历,以及对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等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汪宗宝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临床副总裁暨核心技术人员汪宗宝先生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辞任后汪宗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汪宗宝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汪宗宝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汪宗宝先生,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8年担任美国礼来高级监查员,2008年至2011年历任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高级监查员、副经理,2011年至2012年担任精鼎医药研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2年至2018年担任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床运营总监、质量部总监,2018年至2019年PRA Health Sciences临床部总监,2019年至2020年担任轩竹(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临床副总裁,并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二)参与研发工作和专利情况

汪宗宝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搭建临床研发团队,带领团队完成临床试验研发,负责临床项目管理、临床试验推动及与监管机构沟通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汪宗宝先生未参与公司已获授权和已申请专利相关的设计和开发工作,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根据汪宗宝先生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其在公司工作期间在其工作岗位接触或者了解到的公司保密信息具有保密义务,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依然有效,直至该公司秘密成为公众信息或公司主动公开该公司秘密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汪宗宝先生存在违反保密等义务的情形。

(四)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汪宗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海创同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3,251股股份。

离职后,汪宗宝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相关承诺。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汪宗宝先生原所从事的工作由公司首席医学官郭宏博士承接,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临床项目推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成熟、健全的研发体系和完善的研发架构,拥有顶尖的研发团队和高效的研发模式,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并已建立技术持续创新的机制和具体安排,公司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存在对个别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截止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半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分别为67人、95人、109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0.53%、70.9%、71.71%,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目前,汪宗宝先生原所从事的工作由公司首席医学官郭宏博士承接,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交接,公司临床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现有临床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工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和未来规划,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任命郭宏博士为首席医学官,郭宏博士主要履历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时,公司结合郭宏博士的任职履历,以及对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等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新增认定郭宏博士为核心技术人员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未发生变动,仍为6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完善研发人员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公司已为汪宗宝先生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创新和整体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汪宗宝先生未参与公司已获授权和已申请专利相关的设计和开发工作,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其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暨变更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宏博士担任公司首席医学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高管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宏博士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首席医学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郭宏博士担任公司首席医学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郭宏博士的简历

郭宏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6年至1991年在首都医科大学攻读临床医学学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在英国东伦敦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8年至2021年在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攻读高级工商管理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9年历任北京胸科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医药管理研究所医院管理研究室主任、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医药代表、北京凯维斯医药咨询公司临床研究项目经理,1999年至2004年历任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中国)临床研究助理、临床研究主任、临床研究质量控制经理,2004年至2006年担任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中国)临床研究经理,2006年至2009年担任诺和诺德制药有限公司(中国)高级临床研究经理,2009年至2010年担任葛兰素史克制药有限公司(中国) 医学总监,2011年至2017年担任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国)肿瘤事业部临床研发总监,2017年至2021年担任北京珅奥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医学官及临床研发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临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