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矿山凿岩工具、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及销售;普通机械及电器机械维修服务;新材料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前述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国柱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调整,董事会秘书刘国柱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国柱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袁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艾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袁艾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公司对袁艾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袁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12-62851663
电子邮箱:dongmi@shareate.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西路6号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袁艾先生简历
袁艾,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牙掌车间副主任、子公司及新材料事业部财务经理,苏州新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5年8月至2012年5月,任苏州新锐工程工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5月至2017年1月,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苏州虹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新增产能的需求,为完善公司生产布局、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2,698.5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项目及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向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仪股份”)所有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20,322,852股,占江仪股份总股本的40.00%。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相关要求,公司将在取得股转公司发放的收购证券代码后,披露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有关江仪股份公司治理、业务运营、财务等详细信息可参见江仪股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及定期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股转公司对本次收购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收购实施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经营范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袁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拟聘任刘国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继续担任财务总监,分管财务、投资、法务等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1点15分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收购的实施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展产业链至石油领域,扩充产品品类和技术体系,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59号)核准,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38.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261.1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361.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307.07万元,购买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结构性存款余额65,229.00万元。
注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5006221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512902760110860)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是公司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26,000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1月4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2006284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12791025101060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截止到2022年3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254,244,286.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将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27,086.38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止2021年10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8,552,978.67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E142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8,552,978.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69,963.54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实施。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15.84%。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实施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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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项目名称: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以下合称“新项目”)
● 新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5,427.75万元,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7,270.80万元,新项目总投资额合计为12,698.55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新项目实施尚需办理环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前置备案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因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新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等风险;
2.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1日全部到账,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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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83.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9,963.54万元。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实施不超过26,000万元的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会议还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80.00万元向株洲金韦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韦凯”)60%股权,同时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与株洲韦凯股东刘昌斌共同对株洲韦凯进行增资,交易完成后,新锐股份持有株洲韦凯66.36%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1.0005%的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新增产能的需求,为完善公司生产布局、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2,698.55万元开展新项目。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常北大街102号
3.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硬质合金异型产品生产厂房,建设面积约6,000平方米,购置厂房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新建硬质合金异型产品全流程生产线,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本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硬质合金产能184吨/年。
5.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5,427.75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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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经测算,本项目全部达产后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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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必要性分析
(1)解决产能瓶颈,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耐蚀耐磨合金、精密异型合金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客户需求不断增加,目前,公司硬质合金异形件后加工产能利用率已趋于饱和,现有厂房均为在湖北潜江市租赁的厂房,场地局限,并且潜江市区位优势不明显,均无法满足公司发展需求。通过本项目建设,厂房迁至武汉,公司将加大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自动化控制等方面的投入,提高硬质合金异型产品的产能水平,充分利用公司长期积累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中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増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2)有助于扩大公司的利润空间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在硬质合金扩产的同时,可有效摊薄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益,不仅为公司市场开拓提供支撑,促进公司整体营收规模增加,还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及服务,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实现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紧抓国家“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在拓展凿岩工具领域的市场同时,积极布局耐蚀耐磨合金、精密异型合金市场,凭借技术与服务实力,形成自身特色与核心业务优势,为石油、天然气钻采、矿山机械、化工冶炼等行业领域提供“定制化”专业产品与技术服务。与此同时,公司需要不断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和自动化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为了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须及时在现有基础上加大硬质合金后加工、精加工生产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本项目也将推动公司建设现代化生产线,提升自动化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满足企业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市场前景广阔,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精密零件属于耐磨工具合金,应用于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采、石油与煤化工等终端领域,在石油服务行业中市场需求较高,与石油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2019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推出相关政策,鼓励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推动油气资源产量上升,加大油气管网设施建设,这有助于石油服务行业发展,扩大耐蚀耐磨硬质合金、精密异型合金制品的市场需求。市场前景广阔及公司客户订单的稳定增长,均对公司耐磨工具合金产品提出了更大的需求,为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保障。
(2)公司研发实力较强,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硬质合金行业深耕多年,一直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不竭动力,以产品创新为竞争优势,多年来持续在研发领域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建立了科学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良好的产品开发能力。
公司目前已拥有丰富的硬质合金研发经验,形成了完备的硬质合金技术体系,同时,在硬质合金的下游应用领域,公司掌握了以耐蚀耐磨硬质合金、精密异型合金制品为代表的硬质合金工具的设计、制造工艺,产品生产工艺、产品使用寿命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3)公司具备市场渠道优势,为开拓市场奠定基础
公司在硬质合金市场深耕多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的同时,还凭借快速的服务响应、过硬的产品质量与先进的生产工艺等优势,已与国内外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国内外油服巨头的供应商。下游知名客户的认可为公司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常北大街102号
3.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潜孔钻具、扩孔器产品生产厂房,建设面积约为7,444平方米,购置厂房配套设施及环保设施;新建潜孔钻具、扩孔器产品全流程生产线,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本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潜孔钻具产能7,498只/年、新增钎头(潜孔钻具系列产品)产能45,288只/年、新增扩孔器产能1,600只/年。
5.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7,270.80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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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经测算,本项目全部达产后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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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必要性分析
(1)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
公司以硬质合金起家,不断向下游延伸,成功开拓发展凿岩工具等硬质合金工具制造业务和下游矿山配套服务,近几年,公司充分发挥现有优势,针对市场需求,以现有产品为基础,积极延展补充产品链至潜孔钻具、扩孔器等,由于产能限制,目前潜孔钻具多为代加工、贴牌生产,扩孔器为租赁厂房生产,面对增长的市场需求,当前生产条件不利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实现公司延链补链计划,有必要进行产能建设、推动高产加速度。
(2)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硬质合金及工具的技术体系,掌握了部分高端硬质合金产品的核心技术,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在实现凿岩工具扩产的同时,可以有效摊薄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益,不仅提升了公司凿岩工具的市场竞争力,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凿岩工具市场占有率与盈利能力。
(3)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走出去”与“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推进,能源消费的增长将为凿岩工具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加上国际渠道整合等有利因素,本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扩大产能,进而稳固现有的市场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推动未来公司持续发展。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市场前景广阔,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潜孔钻具是三大凿岩工具之一,钎头是潜孔钻具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孔器则为现有牙轮钻头产品向下游的延伸产品,这些产品市场需求日益增长,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为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
公司目前在苏州建立了潜孔钻具、扩孔器专用生产线,在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现已建成国内技术及规模均较为领先的矿用牙轮钻头及水井钻头研发制造基地,全面采用柔性生产制造系统,建成以数控加工中心为主体的柔性生产线,拥有锻造、热处理、数控加工中心等全套制造设备及先进的检测设备。同时,公司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管理体系。丰富的潜孔钻具、扩孔器产线建设经验、运营经验和较成熟的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快速推进并投入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3)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硬质合金、凿岩工具产品优势
公司目前已实现硬质合金生产、工具制造以及矿山耗材综合服务的产业链贯通。公司生产的油用、矿用硬质合金齿以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稳定性,广泛应用于油用及矿用钻头、潜孔钻具等产品中。公司矿用工具合金及矿用硬质合金工具相关的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动公司在国内多个矿用工具合金的细分应用领域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帮助公司的矿用牙轮钻头产品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一。本项目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硬质合金及工具优势,进一步完善凿岩工具产品品类,为市场提供多元化的优质产品。
(四)项目报批进展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均已取得项目建设备案证书及项目环评批复,由于前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均与新项目一致,且新项目尚需办理环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前置备案手续,为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建设进度,公司拟为前述两个募投项目及新项目统一合并办理项目建设备案证书、环评批复等手续,前述两个募投项目原已取得的相关建设备案证书及环评批复等不再使用。
(五)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
1. 新项目实施尚需办理环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前置备案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因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新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等风险。
2. 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四、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所需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部分,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将超募资金投资于主营业务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57 公司简称:新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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