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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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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63 公司简称:华熙生物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有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涉及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园项目”);

● 健康产业园项目投资总金额由164,678.50万元增加至166,402.50万元,主要为智能化工厂相关管理系统费用,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 健康产业园项目预计于2023年第二季度竣工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本次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健康产业园项目部分产能规划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投资总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248,954,425.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健康产业园项目投资总额为164,678.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4,136.11万元。

二、健康产业园项目原规划情况

健康产业园项目拟于济南市高新区新建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车间、功能性护肤品车间、立体库、配套设施及辅助设施等,以扩大公司透明质酸终端产品的产能,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

健康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原计划每年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三、健康产业园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健康产业园项目正在按规划进行建设,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车间、功能性护肤品车间、立体库等已完成主体建设,生产设备等处于招标采购或设备安装阶段,公司已向健康产业园项目投入资金378,470,173.66元,全部为募集资金。

四、产能规划及相应投资额变更情况

(一)产能规划变更情况

1、医疗终端产品

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评估、产品注册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计划调减部分产品产能,拟取消医用次抛原液、玻璃酸钠滴眼液、医用透明质酸润滑剂产线;新增喷剂、无菌海绵、中试车间、有源医疗器械产线。

2、护肤品

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评估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取消飞机瓶(原液、膏霜、乳液等)、洗眼液、喷雾、彩妆粉单元、口红产线,新增西林瓶产线。

3、食品

随着透明质酸钠应用于普通食品的“元年”开启,公司业务结构已正式升级为原料、医疗终端、功能性护肤品及功能性食品的“四轮驱动”模式,相应增加食品产线规划。

变更后,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如下:

(二)投资额变更情况

根据变更后的产能规划及智能化工厂建设要求,公司设备购置费及智能化工厂相关管理系统费有所增加,变更后的计划投资金额如下,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单位:万元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20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健康产业园项目计划为2023年第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本次进行产能规划调整后,健康产业园项目实施进度不变,预计各产线仍可于2023年第二季度竣工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规划的各产品在试产合格后仍需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投产,其中药品还需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预计护肤品、食品及医疗器械产线将于试产合格后短期内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正式投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时间相对较长,预计将于试产合格后1年左右取得认证及许可,正式投产。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有利于公司贴近市场发展趋势,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造成资产闲置或浪费,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产能规划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健康产业园项目部分产能规划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投资总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划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熙生物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划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毛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毛勍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已报名参加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毛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毛勍女士简历

毛勍,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3月至2015年1月,任职于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2015年1月至2021年4月历任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任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6月加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9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静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调整,不涉及土建工程变更,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评估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审慎作出,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9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47.79元/股,增加股本49,562,556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501,912,029.43元,2022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 317,306,915.65 元,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819,218,945.08元。

②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18,639,950.82元,其中银行存款176,152,421.31元,七天通知存款110,000,000.00元,可转让大额存单8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117,000,000.00,国际信用证保证金35,487,529.5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及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除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35,487,529.51元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信用证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国际信用证开立。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6月利息及理财收入10,204,551.47元,已扣除2022年1-6月手续费863.53元。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095号《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519.63万元。目前,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19.6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将最高不超过7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7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可转让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合计307,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的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建设规划,暂不建设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该议案亦获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1日及2021年9月17日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天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

注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非新建项目,一直处于使用状态。

注2、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及新产品研究,在产业链上游巩固技术优势,产业链下游扩大行业应用,不断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从而保证公司的科技力、产品力、市场力,间接提升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故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注3、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10,536,865.80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目前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

注4、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即该项目实现收入)包含公司使用天津项目产线共线生产的其他生物活性物。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批准公司作为合并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合并基准日、签署协议文本、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办理相关资产权利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熙生物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山东海御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华熙生物依法承继。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华熙生物基本情况

华熙生物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海御基本情况

山东海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

华熙生物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山东海御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熙生物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山东海御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华熙生物依法承继。

2、合并范围

山东海御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华熙生物享有或承担,山东海御的业务及人员将由华熙生物承接或吸收,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华熙生物承继。

3、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对价支付,不涉及华熙生物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权架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员变更。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为公司合并业务重叠且注册地相同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被合并方山东海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其业务重叠且注册地相同的全资子公司,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作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中段333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9日

至2022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 个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三) 合伙企业股东的登记方法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 其他类型股东的登记方法参照以上方式进行登记。

(五) 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17:00。

(六)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建议现场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三) 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号:100022

联系电话:010-85670603

电子邮箱:ir@bloomagebiotech.com

联系人:李亦争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1: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准计算委托投票权数量。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