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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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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主要用于投资浙江善渊《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江西善渊《年产3,685吨医药及中间体、4,320吨副产盐项目(一期)》。本次拟发行可转债事项,预计未来可能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既能提升公司中间体和原料药的产能,初步具备CDMO的能力,又能加快公司往制剂延伸发展的步伐,为公司实现“成为国际知名的一体化制药企业”战略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