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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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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创金合信汇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调整的公告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5版)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郑毅钊先生对上述两项议案均投反对票,理由:“上述议案在解锁条件、解锁比例设置等存在明显缺陷,未能体现激励作用。若全部解锁,公司三年将承担超过3亿元的损失,建议暂缓,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就监事反对的理由,监事会认为:

1、关于行权价格及费用分摊问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公司股票的价格为18.14元/股,参考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召开当日收盘价交易均价及前20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36.27元/股的50%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价格确定原则不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并符合市场实践选择。公司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依据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召开当日收盘价,总费用约21,465.95万元,该费用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2022~2025年分别摊销4,486.98万元、12,253.48万元、3,711.82万元、1,013.67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公司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处于合理水平,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能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2、关于业绩考核及权益处置问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设定考核周期及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期解锁时点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为确定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的考核期,即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市场拓展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规模趋势的重要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重要指标。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设置了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锁条件,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的前提下,个人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仍无法解锁相应的权益。此外,公司也明确了未达成业绩考核的权益处理,因公司业绩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能解锁的权益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出资成本”与“管理委员会实际处置(或卖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后对应的价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目的。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68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2021年第一次回购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第一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回购方案简介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上述回购事项于2021年7月16日完成,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3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回购最高价格46.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8.24元/股,回购均价41.69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99,793,457.79元。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方案“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以外,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配合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变更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亦符合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70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 1 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公司亦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022年9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4、传真:0760-85596877。

5、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传真:0760-85596877

邮箱:zqb@jonjee.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邮编:528437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若未能通过,则议案二、三、四表决结果无效。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2-05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22,508,4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通知,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9日,红豆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155,061.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红豆集团成立于1992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红豆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明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亦不违背红豆集团的相关承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宽投天王星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天王星26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24,422,54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06%;周鸣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7,541,721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3%;龚新度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515,60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1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宽投天王星26号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61%;周鸣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541,72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33%;龚新度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7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4%。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周鸣江、龚新度持有不同来源的股份数量均包含后期通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

1、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及周耀庭合计持有宽投天王星26号100%份额,宽投天王星26号于2022年2月28日与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及周耀庭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相关规定,宽投天王星26号与红豆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

2、周鸣江为持有红豆集团30%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周海江之弟、周耀庭之子,构成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3、龚新度为在红豆集团任职的董事,构成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红豆集团于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8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217,000股,根据相关规定,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无需披露减持计划。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龚新度作为公司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7月6日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2月1日作出承诺:“1、自红豆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年11月2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情况。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计划。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所得收益均归红豆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2017年6月1日、2017年9月4日、2018年1月9日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8月5日作出承诺:“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控股股东的其他一致行动人未来6个月及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1月28日作出承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宽投天王星26号、周鸣江、龚新度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亦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计划

2022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集合计划2022年年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吴安鑫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吴裕丰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2022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2年8月30日在本管理人网站(www.dwzq.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330)咨询。

风险提示: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梁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梁欣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梁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梁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同泰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慧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慧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远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大健康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泰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优选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同泰金融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泰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2年8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tongtai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30-1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柯茂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柯茂”)近日收到《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22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2〕413号)及附件《2022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第一批)名单》,上海柯茂位列名单之中,被认定为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核。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柯茂此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是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对上海柯茂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认可,也是对上海柯茂的研发创新能力、业务发展规模等方面的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上海柯茂此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22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2〕413 号)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3万吨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4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3万吨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3万吨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于近日取得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144.09万元,由公司负责建设。

一、项目备案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东至县东至经济开发区内

项目总投资:2,144.09万元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及相关的辅助设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三氧化硫在国内主要用于制造烷基苯磺酸钠、硫酸二甲酯、磺化润滑油制造白油以及生物制药等。三氧化硫也是生产高纯度电子级硫酸的主要原料,主要用于硅晶片的清洗和蚀刻。

本项目以硫磺制酸一次转化烟气为原料生产液体三氧化硫,工艺流程简洁,原料来源可靠;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具有较好的节能、节水、环保水准。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的长期发展留足后劲,创造了可持续发展空间。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推进安评、环评、能评等项目前期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项目建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

项目备案的批复》。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30日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子)公司生产装置陆续开车运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5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子)公司生产装置陆续开车运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发布了《关于分(子)公司受供电影响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1)。为落实《关于扩大工业企业让电于民实施范围的紧急通知》要求,公司下辖的化肥分公司、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起临时停产,让电于民。同时,子公司-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和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计划对生产装置进行了停车检修。

目前,公司已接到相关部门恢复供电的通知,各下辖单位生产装置将于近日陆续开车运行。时间安排为: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29日开车恢复正常生产;化肥分公司于8月29日开车,预计8月31日恢复正常生产;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已于8月24日完成大修,预计9月1日开车恢复正常生产;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计8月31日完成大修,9月1日开车,9月6日恢复正常生产。

后续公司将通过优化生产方案等措施,全力组织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降低本次限电停产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2022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2年08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tfzq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0日

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中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创金合信汇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于2022年8月29日对本基金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8位小数,并依此进行当日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处理。

本次小数位保留位数的处理不构成对《基金合同》的实质性变更,不对后续保留位数造成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披露结果仍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自2022年8月30日恢复原净值精度,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