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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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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披露日期:2022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海外主要经济体普遍面临高通胀挑战,并纷纷开启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俄乌冲突对世界地缘政治格局造成深远影响并冲击经济活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制造业PMI指标高位回落并接近荣枯线,全球经济衰退预期升温(IMF在其发布的最新一期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预测2022年全球经济增速将放缓至3.2%,低于此前在4月预测的3.6%)。国内经济则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增长动能有所减弱;二季度上海、江浙等地区交通运输不畅,对当地及周边企业受到直接影响,部分地区生产活动一度停滞;后伴随着疫情受控,经济迎来企稳复苏。受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影响,国际汇率及大宗商品市场剧烈波动,给中下游加工制造环节相关企业稳健经营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

在此形势下,公司坚持稳健的经营方针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理举措,确保业务运行在既定合理区间。在从容应对短期突发挑战的同时,公司保持了一贯的战略定力,进一步推动数字化转型工程的实施,并统筹做好技术提升、管理变革、人才培养等各项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铜管棒技改升级工作稳步推进,铜箔项目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积极进展,行业头部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铜及铜合金等有色金属加工产品销售数量46.0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80.43亿元,同比增长14.92%;实现利润总额7.92亿元,同比增长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增长4.72%。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经营举措开展如下:

1、产能建设与运营管理同步推进,新业务铜箔项目不断超越里程碑节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1期项目(年产5万吨)的建设,于6月14日,在正式开工半年内实现首条生产线试产;目前公司已具备4.5 μm 、6μm、8μm锂电铜箔的量产能力,陆续向下游客户送样,并已取得订单。期内,项目数字化建设与产能建设同步推进,正进行DCS、MES和ERP等数字化方案的应用。

同期,公司设立了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开展产品、工艺、装备、数字化及绿色制造等方向的研发、创新,启动了3.5μm极薄铜箔、复合集流体、高效节能电源系统、质量大数据关联分析、智能物流系统等项目的研发工作,聘请了2位院士分别作为首席顾问和名誉院长兼首席科学家;研究院博士研发人员已达到8名。

对外合作方面,公司与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安泰金工业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有色材料智能制造、新能源材料研究、铜箔装备制造等方面的合作;与兰州大学围绕数值模拟、添加剂检验及检测等方向进行技术开发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新引入4名具有20年以上铜箔业务丰富建厂、运营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与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了铜箔项目管理团队配置。

2、新市场、新场景,高价值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影响,部分下游行业的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公司主动调整销售策略,巩固优势、高价值市场地位,积极开发新市场,拓展产品新的应用场景,公司产品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上半年,公司出口业务持续增长,覆盖超过60%的主要海外市场都实现了增量。新冠疫情及全球经济形势变化造成的全球供应链异常仍未消除,长期供需失衡,导致海外下游需求端持续得不到满足。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凭借完善的全球化生产基地布局以及充足的产能优势,实现海外业务持续增量增利,部分高价值市场的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同时,随着国内与全球的产业与能源转型,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出现新的市场与增量。上半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空气能热泵、烘干机、热管散热器、燃气壁挂炉、半导体靶材、储能温控等部分下游行业市场显现出明显增长趋势,公司对应相关市场的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超30%。此外,应用于激光自动焊接机器人、数据中心和服务器的散热器,以及新能源汽车散热器等新兴领域的产品得到进一步地开发与推广。

3、系统上云、数据入湖,数字化进程扎实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并优化了全流程智能化装备、AGV、无人行车、智能仓库等设施的集成,赋予全流程数字化追溯技术,全面助力新一代生产线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同时,围绕“数字化”进程的推进,公司完成了核心系统全面上云,确保无忧保障的稳定系统运行环境、应急处理以及技术指导,使各业务板块更聚焦自身业务发展;依托云的培训服务体系,提供端到端的技能提升培训,覆盖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赋能数字化建设。云平台的资源赋能、弹性伸缩赋能、高可用赋能、技术组件赋能、监控日志告警体系赋能、DevOps赋能、容灾赋能等,充分发挥其赋能作用,使运营运维流程走向自动化。此外,随着数据湖项目的不断深入,围绕数据“应入尽入”原则,完成业务系统数据入湖工作,为数字化经营奠定数据底座基础。

4、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通过与外部研发机构深度合作,建设适应于新冷媒的单管及空调换热实验室、产品应用研究实验室,升级自动化、高精度工模具制造中心,开发适用于新冷媒、高能效的数字化铜管设计软件,推动设备制造、工艺技术和高端产品等新项目落地。上半年,公司申请了《一种大规格铜合金铸锭集装箱装车装置》等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获得了《一种堵头枪模组及自动堵头系统》等专利证书16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证书561项,其中发明专利60项,国外专利34项。上半年,公司主起草或参与起草了《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海水淡化装置用铜合金无缝管》、《铜及铜合金加工产品制造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8项。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亮环材的《船舶尾气高效净化关键技术及应用》成果荣获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进步奖一等奖。

5、掌控风险、甄别价值,稳健经营应对市场波动

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及其他因素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与汇率大幅波动。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由年初的6.3658贬至6.7114,贬值幅度约5%,期间波幅近5000bp;截至6月30日,上海有色市场铜现货价格收报64290元/吨,较年初下跌约8%,期间波幅超过1万元/吨。期间,公司践行稳健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并密切关注大宗商品与国际金融市场走势,通过树立风险规避意识,完善风险识别和应对机制,建立风险决策和操作流程,通过使用大宗商品套期保值工具、外汇远期与即期等金融工具,有效控制大宗商品与汇率波动风险。

此外,随着经济形势变化,企业外部经营风险不断增多,公司在此期间高度重视应收账款风险,不断强化管控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应收账款风险,通过执行《公司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公司授信管理制度》、《公司产品销售及货款回收管理制度》、《订单风险预警制度》、《高铜价下客户风险的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销售客户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经营活动,对应收账款实施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对应收账款逾期客户单位进行催收,进行有效的外部风险管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5月27日开始进入转股期,截止2022年3月31日,共有1,444,999张“海亮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14,805,584股。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1,951,931,032股增加至1,966,736,616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951,931,032元增加至1,966,736,616元。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7月13日, 公司完成了章程备案以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张泉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在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世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在原审批不超过13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基础上,增加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该报告充分反映了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其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任期三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同意钱自强先生、 余铁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表决,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钱自强

钱自强,男,中国国籍,1985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在读,中级经济师。曾先后获得“浙江省优秀董事会秘书”、“绍兴市优秀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金质量”精锐董秘奖、“上市公司价值评选”资本运作杰出董秘奖、“金圆桌”最具创新力董秘等荣誉。2008年6月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钱自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披露日,钱自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1%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余铁均

余铁均,男,汉族,1977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7月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铜管道事业部研发工程师。

先后被公司授予“十佳科技工作者”、"有色金属板块杰出员工"、海亮集团党委成立20周年十佳先锋党员等光荣称号,也曾被评为“绍兴市十大杰出职工” ,“入选绍兴市工匠人才库”,“绍兴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主导开发的“竖模收R整形工艺”被评为2018年“浙江省先进职业操作法”。

余铁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披露日,余铁均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邓川,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邓川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860,3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9元。截至2018年9月19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860,319股,募集资金总额2,077,999,980.71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414,267.7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9,585,713.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4-00034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43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19年11月27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1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审计与验证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及信息披露费21,588,601.6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398.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3号《验证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6月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有6,5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流。

注2:2020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年5月19 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其中“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7,116,561.99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46,496.97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5,647.78元;“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8,427.02元。

(2)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6月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注1:2019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150,000,000.00元,发行费用21,588,601.6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

注2: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实际用于临时性补流的金额为人民币60,600万元。

注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1025329201932277的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注销,注销时将账号内剩余资金101,515.10元转出作为永久流动资金。

2021年8月30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其中“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补充永久流动资金966.86元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8,120.48元。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1,164,883.97元。

注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注5: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102,627.08 万元。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4号《以募资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报告指出“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实际投入421,870,314.51泰铢,按照2019年11月22日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98,191,582.37元,后期根据实际置换时的汇率将人民币兑换为泰铢后置换前期投入金额。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全部完成置换,根据前述报告的折算方法,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8,191,582.37元。

注6:表中期末结余数据为所有账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按照当天汇率折算数,与按照募集资金收支所计算的期末结余差异系汇率折算导致,差异金额1,398,223.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4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18年9月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0 年4 月28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5 月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账号:33050165634400000222)、“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388374673322)、“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账号:1211025329201809236)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号:19531201040009898)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该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同时也是“铜及铜合金管材制造项目”的监管账户,该账户的初始存放金额是募集资金验资后,将资金转到其他监管账户后的剩余金额。

注3: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7,414,267.70元系当时未支付的中介费等发行费用,该笔发行费用已于2018年10月9日支付,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发行费用28,414,267.70元已全部支付。

(二)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汇丰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1025329201932277的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注销。

注 2:2021年8月30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3: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号为NRA372847USD00001的账户为美元账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为2,310,034.59美元。截止日余额按照2022年6月30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15,503,566.15元。

注4: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015-177744-055、635-124647-011,企业已于2020年5月6日注销。

注5: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100051151的账户为美元账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为19,185.27美元,截止日余额按照2022年6月30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128,760.02元。

注6: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35-124647-011的账户于2020年5月7日注销,注销时将账户内剩余资金转入公司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1024029202000282的账户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由于“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主要是在原生产车间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及智能信息系统,由于生产的连续性,无法单独核算定该项目产生的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本公司,本次拟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的形式提供。

本次仅变更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海亮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1: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广东海亮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安徽海亮年产9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和“高精密环保型铜及铜合金管件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先的2021年调整至2023年。

注2:广东海亮年产7.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11.40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注3: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11.54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二)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注1: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0.18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项目。

注2: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公告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14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置换的金额为92,748.90万元,加上2020年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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