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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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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55 公司简称:新城控股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2-06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梁志诚、曲德君和独立董事陈松蹊、陈冬华、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新城控股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对共同投资项目公司同比例减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香港鼎睿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2个共同投资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总减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19亿元和0.75亿元(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上述减资总额以历史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实际减资总额以减资当天汇率折算确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与关联方对共同投资项目公司同比例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2-06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对共同投资项目公司

同比例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子公司香港鼎睿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2个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总减资金额(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总减资金额以历史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实际减资总额以减资当天汇率折算确定;下同。)分别为人民币3.19亿元和0.75亿元。因项目履行减资法定程序所需时间尚无法明确,具体的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共2笔,金额合计约为89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香港鼎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鼎睿”)与关联方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圣”)共同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目前,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和资金需求计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香港鼎睿及上海万圣拟对2个共同投资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香港鼎睿的总减资金额为人民币3.19亿元,上海万圣的总减资金额为人民币0.75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万圣为公司控股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647791282

3、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0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真南路4929号14楼A189室

5、法定代表人:吕小平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实业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潢工程,绿化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三、拟减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及减资安排

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和资金需求计划,香港鼎睿及上海万圣拟对盐城市大丰区新城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亿轩”)和盐城市大丰区新城恒轩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恒轩”)2个共同投资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香港鼎睿按照81%的股权以现金方式减资,总减资金额为人民币3.19亿元;上海万圣按照19%的股权以现金方式减资,总减资金额为人民币0.75亿元(拟减资项目公司情况及减资安排详见附表)。因项目履行减资法定程序所需时间尚无法明确,具体的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公司及关联方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决定,可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双方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减资,公平对等,本次减资不会改变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持股比例,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房地产项目交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吕小平、曲德君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子公司及上海万圣就共同投资项目进行同比例减资,将有效提高各方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在150亿元额度内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截至目前,上述借款余额为等额人民币62.17亿元。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及上海万圣拟就12个共同投资项目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公司子公司的总减资金额为人民币30.71亿元,上海万圣的总减资金额为人民币7.21亿元(因部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上述减资总额以历史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实际减资总额以减资当天汇率折算确定)。截至目前,已有11个项目公司完成减资,公司子公司与上海万圣对项目公司的减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9.67亿元和6.97亿元。

除上述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拟减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及减资安排

单位:万元

(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总减资金额以历史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实际减资总额以减资当天汇率折算确定;下同。)

(已售面积达到项目总可售面积90%是指:项目公司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汇总的面积达到总可售面积的90%(含90%,不包括车库面积及自持物业面积)。)

(根据历史加权平均汇率折算,等于人民币2,000.00万元。)

(根据历史加权平均汇率折算,等于人民币1,000.00万元。)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6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担保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8.04亿元,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和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分别净增加担保额度为780亿元、250亿元、140亿元和11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范围内,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净增加额、担保余额情况如下,被担保人明细及其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单位:亿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28.04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650.56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96%、66.9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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