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2022年半年度,受新冠疫情持续散点频发、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不断推行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净利润出现下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39.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4%;实现利润总额21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5.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3.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21%。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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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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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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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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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0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0,000,000股增加至196,0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4,000万元增加至19,600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已由140,000,000股增加至196,000,000股,注册资本已由14,000万元增加至19,600万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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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7,617,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且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3,786,812.5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572,286.58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484,067,774.08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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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单位存款产品(保本保收益型)4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2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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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账户余额中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单位存款产品(保本保收益型)45,0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35,962.9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2,335,962.91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7月2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月13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3,130.17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32,590.73万元,拟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计划工程建筑物总占地面积9,314.00 m2,总建筑面积33,285.00 m2。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5个项目的议案》。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5个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32,590.73万元用于“NX-2016”等5个项目,其中:NX-2016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7,561.33万元;GK激活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6,331.79万元;JAK3抑制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8,412.14万元;P2X3拮抗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8,342.44万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943.03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NX-2016”等5个项目的金额为7,869,448.20元。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9,000,000.00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2022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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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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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治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