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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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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22-071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宜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许钟民、黄秀虹、侯占军、陈萍、张晔、邹晓春、毕克、董磊、史录文;

(2)第八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曹永刚、司洪伟、刘伟;

(3)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①审计委员会:毕克(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董磊。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董磊、毕克;协理:李斌(副总裁)。③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毕克。④提名委员会:董磊(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毕克;

(4)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侯占军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5)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6)调整独立董事津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9万元/年拟调整为税前12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详见2022年2月23日,公告编号:2022-013、014;2022年3月11日,公告编号:2022-012、022)。

2、关于增加信息披露媒体的事宜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加强同市场的沟通互动,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详见2022年3月23日,公告编号:2022-024)。

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事宜

(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2年4月21日,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并于2022年4月25日,将所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0股予以质押,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4月28日,国美控股质押股份总计为111,601,4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81%(详见2022年4月28日,公告编号:2022-045)。

4、关于公司与优迅医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事宜

2022年5月23日,公司与北京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合作背景鉴于甲方在医药生产、销售、研发及养老大健康等方面的布局、发展及运作经验以及乙方在全生命周期的基因检测能力与服务,为有效利用双方优势资源,发挥线上线下渠道和品牌优势,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人群尤其中、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双方将集合各自优势,在医药大健康领域展开战略合作,签署本次《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实施具体业务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未明确具体合作规模或金额,由实际业务开展中届时签署的具体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2)协议主要内容:①利用甲方在运营和渠道方面的优势及乙方在新冠检测领域的专业优势,于乙方取得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点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合作,取得的相关收益,双方协商分成;②利用甲方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生产能力及中医医院、养老院的专业背景、医药销售渠道及网络布局和乙方现有产品在基因检测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③利用甲方上市公司背景及在医疗、养老方面的优势与乙方的专业检测能力和社会资源,开展在资本市场的合作。

双方就推进具体合作事宜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战略合作,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发展空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政府会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要求,采集样本数量受北京市海淀区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会产生较大变动,本次合作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金额需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详见2022年5月25日,公告编号:2022-048)。

(二)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事宜

下属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及注射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技术审评,“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

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评审批,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制剂中使用,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强化了公司麻醉性镇痛药的国内领先地位,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详见2022年1月8日,公告编号:2022-002)。

2、关于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收到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告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61号)文件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评估,确定你单位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后,与公司所属的照护中心、养老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医、康、养、护、娱五位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详见2022年2月9日,公告编号:2022-011)。

3、关于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申报、仿制药蒙脱石散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受理通知书》。多多药业的氨酚曲马多片(规格:每片含盐酸曲马多37.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于2012年获批上市,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20040。本次申报产品适应症为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天或更短)治疗。

多多药业的氨酚曲马多片一致性评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该品种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2年3月25日,公告编号:2022-025)。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化学仿制药蒙脱石散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情况如下:①药品名称:蒙脱石散;②剂型:散剂;③申请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④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⑤上市许可受理号:CYHS2200581国;⑥结论: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多多药业的蒙脱石散仿制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标志着该品种研制工作进入审查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获得生产批件,将增加消化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详见2022年4月21日,公告编号:2022-033)。

4、关于多多药业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多多药业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①发明名称: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方法;②专利申请日:2021年9月17日;③授权公告日:2022年5月10日;④专利号:ZL 2021 1 1091121.8;⑤授权公告号:CN 113694051 B;⑥专利权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2年5月13日,公告编号:2022-047)。

5、关于北京华素、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①发明名称:一种预防口腔溃疡和加速口腔粘膜修复的牙膏及工艺专利;②申请日:2020年8月4日;③授权公告日:2022年5月3日;④专利号:ZL 2020 1 0774276.0;⑤授权公告号:CN 111888308 B;⑥专利权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2年5月7日,公告编号:2022-046)。

6、关于山东华素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2年6月28日,公告编号:2022-055)。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6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8月2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参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没有董事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0、071)。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多多药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

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根据多多集团出具的《关于第三季度蒸汽价格的通知》:“由于煤炭市场价格上涨,多多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蒸汽销售价格(含税)调整到330元/吨,并重新签订2022年第三季度《多多集团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合同编号:DD-22-YY-004)”,多多药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蒸汽采购金额由7,833,952元增加至8,655,286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1年。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事项,同时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以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A号、6B号、7号、8号、9号共计11栋工业用房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面积共计为20,844.56平方米,共用宗地面积为132,233.00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鲁信源(房估)第20220811、20220812号《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2年6月2日的抵押价值总额共计为12,417.1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0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5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6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8月29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0、071)。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经审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7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多多药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多多药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

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根据多多集团出具的《关于第三季度蒸汽价格的通知》:“由于煤炭市场价格上涨,多多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蒸汽销售价格(含税)调整到330元/吨,并重新签订2022年第三季度《多多集团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合同编号:DD-22-YY-004)”,多多药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蒸汽采购金额由7,833,952元增加至8,655,286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加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人多多集团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单位:元

3、履约能力分析

由于我方向对方付款,故不存在对方履约能力评估问题。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一)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指在多多集团厂区内,经过多多集团动力公司购置、生产、加工而成的,达到多多集团能源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汽。

(2)能源价格:蒸汽价格

①蒸汽的价格执行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价格,蒸汽现行价格按330元/吨(含税)收取。

②合同期内,如遇煤炭价格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原材料价格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月19日开始执行。

(3)结算方法

蒸汽费用按月结算,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交付蒸汽费。双方每月19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蒸汽用量,甲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当月30日前支付费用。否则乙方按未按时交纳能源使用费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原合同同时作废。

四、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厂区处于一个大院,多多药业自建厂起生产用水、电、汽、采暖用气均由多多集团供应,多多集团依据黑龙江农垦物价局水、电、汽价格的批文,结合成本变动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以上各项费用在2022年年度预算中已作为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考虑,对多多药业及上市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蒸汽定价公允,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由于今年初以来煤炭价格国内市场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多多集团在考虑成本提高的基础上,蒸汽价格相应提高,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多多集团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数据、《关于第三季度蒸汽价格的通知》;

2、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7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

6,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1年。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事项,同时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以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A号、6B号、7号、8号、9号共计11栋工业用房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面积共计为20,844.56平方米,共用宗地面积为132,233.00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鲁信源(房估)第20220811、20220812号《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2年6月2日的抵押价值总额共计为12,417.1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065949524E

住 所:威海市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以下为山东华素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447,745,925.73元

负债总额:154,928,127.08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154,928,127.08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292,817,798.65元

营业收入:338,362,374.64元

利润总额: 70,188,991.62元

净 利 润: 60,181,640.67元

资产负债率:34.6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2021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山东华素截至2022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16,847,702.17元

负债总额:170,548,877.91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170,548,877.91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346,298,824.26元

营业收入:208,877,160.52元

利润总额: 62,918,853.66元

净 利 润: 53,481,025.61元

资产负债率:33.0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山东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山东中关村以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A号、6B号、7号、8号、9号共计11栋工业用房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面积共计为20,844.56平方米,共用宗地面积为132,233.00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金额:6,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业务用途为山东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山东华素的收入;

2、山东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

山东华素: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

山东中关村: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29%和25.42%,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3,256.58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94,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2、山东华素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鲁信源(房估)第20220811、20220812号《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7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0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2年9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2022-073)。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5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疫情防控的相关提示

为了配合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若出席现场会议,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9月19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防疫信息。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须履行公司相关防疫要求,须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

《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

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209,213,228股流通股。2022年4月21日,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所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0股予以质押,近日将上述股份进行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6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为17,540,167股,包含在被司法冻结的20,490,020股内。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及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

3、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且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国美控股一直以来重视防范和控制风险,有足够的措施应对平仓风险。目前,国美控股质押的股份没有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送达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获悉:

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5,500,3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7.37%。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注1: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000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1,200万股。

注2:被司法标记股份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4,000万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5,540,167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6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三、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债权人《告知函》

近日,公司收到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贵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于2021年5月20日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2的《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雪松国际信托[2021-029]-03的《股票质押合同》,并进行了强制执行公证。

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1年5月28日成立,总规模219,100,000.00元,上述款项分14期打款至国美控股指定账户。

2022年8月18日为第二期贷款到期日,国美控股未能按时足额还款。为保障信托计划投资人的利益,我司将根据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质押物一一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410.14万股流通股股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鉴于强制执行可能引起贵司股价和股东变化,请及时公示相关风险信息。”

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209,213,228股流通股,上述事项涉及7,410.1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的35.42%,占公司总股本的9.84%。

四、风险提示

目前,国美控股质押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国美电器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鉴于国美控股出现阶段性流动性问题,目前正在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如能妥善解决,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其持有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不构成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实质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国美电器《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雪松信托《告知函》;

2、国美控股与杭爱平签署的《股票质押借款展期合同》;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