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17 公司简称:西宁特钢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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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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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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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4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4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九届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如期于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公司财务工作违规行为,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会计制度等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效果和财务状况。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4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2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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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4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涉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5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1-6月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10,467,460.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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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2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6,027,931.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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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1-6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6,027,931.08元。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