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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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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05 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元。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13,1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198,875,72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2,514,274,28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99,629,13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4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号)。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4,406.0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476,806.06万元,按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17,6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万元。2021年发生银行手续费0.64万元,取得银行利息收入14,023.0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1,043.81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6,864.8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5,400.00万元。2022年1-6月支付发行费用及银行手续费等1,464.87万元,取得银行利息收入7,872.9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02,051.8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选聘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桃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六、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2.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22年8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2年8月24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8月9日、2022年8月24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2022-062)。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6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武斌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武斌、张龙、蔡庸忠和卢海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方圆公司诉国合风电、三峡能源侵权纠纷案重审应诉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2人,王雪监事委托罗冰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志民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截至半年报披露日,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