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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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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0 900947 公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22-02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审议〈注销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经营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同意注销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同意《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聘任欧辉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欧辉生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总裁)变更的公告》(编号:2022-023)。

五、《关于审议〈增选欧辉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增选欧辉生先生(简历附件1)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方案的公告》(编号:2022-024)。

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223 会议室(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25)。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

欧辉生先生,1970年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主要工作经历为2007年1月至2012年1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2月至2022年8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11年7月至2015年2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22-02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总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30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欧辉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欧辉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投入更多的精力致力于董事会建设,刘成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职务,刘成云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欧辉生先生的简历如下:

欧辉生先生,1970年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主要工作经历为2007年1月至2012年1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2月至2022年8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11年7月至2015年2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2022年8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22-024

关于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并有效防范流动性资金风险,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计划在2022年根据经营情况和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择机发行不超过20亿元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计划”)。振华重工拟将其自身享有的合同债权和/或受让其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计划管理人申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计划〉的议案》。本次专项计划为关于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计划具体发行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专项计划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并有效防范流动性资金风险,振华重工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根据经营情况和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择机选择发行不超过20亿元资产证券化。

2022年8月30日,振华重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自身享有的合同债权和/或受让其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计划管理人申请设立专项计划,拟申请注册20亿元储架规模,储架批文2年内有效,每期发行规模根据实际需求而定,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结构:振华重工拟将其自身享有的合同债权和/或受让其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计划管理人申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三)计划名称:华泰-振华重工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四)注册额度及发行规模:拟申请注册20亿元储架规模,储架批文2年内有效,每期发行规模根据实际需求而定,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五)发行期限:每期期限不超过3年;

(六)利率及确定方式: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关于差额支付承诺的具体安排:振华重工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

(八)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九)发行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十)产品还本付息方式:本产品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销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第三方合格投资者认购。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以及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认购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范围包括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专项计划规模的5%;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资产证券化产品不限制募集资金用途,本产品的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十二)挂牌转让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十三)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决议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四)其他: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差额支付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华泰-振华重工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差额补足承诺内容:在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兑付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或本金以及差额支付承诺人已实际履行的差额支付资金及其利息(如有)时,差额支付承诺人负责支付全部差额补足款,直至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余额足以支付当期兑付日专项计划应付的上述款项。

(二)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差额支付承诺函》自差额支付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财产分配完毕之日(或计划管理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宣布专项计划未成功设立之日)终止。

四、发行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资金部具体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申报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承诺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相关具体事项进行适当调整等。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六、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潜在风险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公司2022年资产证券化发行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专项计划的产品结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 公司22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会议的防疫要求将按照会议召开日上海市有关防疫政策执行,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加线上会议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