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87 公司简称:伊利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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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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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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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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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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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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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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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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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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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3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944,791,366.61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补助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944,791,366.61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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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政府补助均已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补助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8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9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此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