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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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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拟于2022年9月15日(周四)15时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5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及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作为分拨中心开展业务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4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43,77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鉴于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峨”)持有公司25.00%股份,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持有上海德峨的100%股权。同时,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纬韬”)、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通信”)与上海德峨、阿里网络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通过相关持股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阿里集团、阿里网络、上海德峨、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阿里通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拟新增公司与阿里集团关于快递、劳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的合作,以及调整公司与阿里网络、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阿里通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本次调整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73,275.00万元。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德峨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阿里集团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阿里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BABA”;其普通股于2019年11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9988”。阿里集团的业务包括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业务、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及其它。其中,中国商业包括中国零售商业和中国批发商业,国际商业包括国际零售商业和国际批发商业,本地生活服务包括“到家”业务和“到目的地”业务,菜鸟主要提供国内及国际一站式物流服务及供应链管理解決方案,云业务包括阿里云和钉钉,数字媒体及娱乐业务旨在提供商业业务外的消费服务,创新业务及其他主要为达摩院、天猫精灵智能音箱。

2、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戴珊

注册资本:1,072,526万美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翻译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4层437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9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零售;乐器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4层449室

法定代表人:陈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1幢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云飞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转让:通讯技术、通讯设备及器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成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网上销售:通讯设备;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销售:会员卡、储值卡;电信通信充值业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详见上述“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相关说明。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新增与阿里集团关于快递、劳务及信息技术服务的合作,并调整公司与阿里网络、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浙江纬韬、阿里通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4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注册额度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允许的用途。

3、发行期限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可以选择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规定,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6、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负责本次注册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全权办理与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承销商等具体方案;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办理与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该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四、其他说明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49107.SZ、149255.SZ 债券简称:20STO01、20STO0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邦快递”)、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银申通”)、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申通”)拟分别与济南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郑州云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廊坊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其房屋及配套设施作为分拨中心使用。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代申邦快递、瑞银申通及河北申通开具银行保函,支付上述租赁合同保证金,本次开具保函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800万元,期限为1年。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9月6日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山东省历城区郭店街道山东协和学院东临北200米申通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邓根有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情况:

经营情况: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枣花路以东、灵枣路以北郑州泽辉实业有限公司园区内1号库

(4)法定代表人:于永帅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情况:

经营情况: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8月31日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楼底镇樊家屯村东(中车集团对过)

(4)法定代表人:邓根有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车辆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场地租赁(不含房屋租赁);网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投资、教育服务咨询除外)。许可项目: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有效期至2023年8月6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情况:

经营情况: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开具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保函

1、受益人:济南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2、保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具体以银行开立金额为准)

3、保函期限:保函有效期自银行开立之日起1年

4、保函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二)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保函

1、受益人:郑州云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2、保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具体以银行开立金额为准)

3、保函期限:保函有效期自银行开立之日起1年

4、保函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三)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保函

1、受益人:廊坊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2、保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具体以银行开立金额为准)

3、保函期限:保函有效期自银行开立之日起1年

4、保函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有限为申邦快递、瑞银申通及河北申通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作为分拨中心开展业务的需要,申邦快递、瑞银申通及河北申通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100%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181,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92,00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2,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及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净资产的比例为24.5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有限为下属子公司申邦快递、瑞银申通及河北申通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作为分拨中心开展业务的需要,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健康发展。本次担保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本次对外担保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申通有限为下属子公司申邦快递、瑞银申通及河北申通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作为分拨中心开展业务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上接1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