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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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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纳百川持有银根矿业14%股权、拟以现金37.25亿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资。该交易合计对价为58.11亿元。该次交易实施前,公司持有银根矿业36%的股权;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银根矿业60%的股权,实现对银根矿业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已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材料。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根矿业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成为持有银根矿业60%股权的股东。

2.控股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等相关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增值税退税申请,报告期内,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已收到该笔增值税留抵税额人民币246,233,329.42元。

3.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2022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参股34%的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事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暂未开庭,尚无最新进展。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孙朝晖、梁润彪、韩俊琴、董敏、张世潮,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吴爱国、刘宝龙、丁喜梅、戴继锋、彭丽、隋景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为高永峰、吕翔,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监事为高志成,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增加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高志成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10,526,315股新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47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14,005,31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098,484,848股及不低于2.64元/股。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605,066,656.72元(贰拾陆亿零伍佰零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柒角贰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0,254,409.9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2,574,812,246.73元,其中:股本986,767,673.00元,资本公积1,588,044,573.73元。

截至2016年9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2017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累计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度使用1,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使用4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使用1,257,342,8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使用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57,342,8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9年9月25日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使用8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使用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82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2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7月2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2018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1,848,760.99元,2019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4,188,246.79元,2020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606,470.17元,2021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563,402.9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0,206,880.85元。“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4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度使用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1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现存款利息收入1,446,843.8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801,711,119.15元,累计实现存款利息收入28,401,845.08元,其他收款2,841.0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7,046.09元,其他付款2,609.2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8,804,620.70元,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016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两家专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经公司管理团队决定增加“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安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份上述监管协议均签署完毕。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监管协议均得到正常履行。

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已竣工验收,项目对应的募集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支行16700801040002457号银行账户于2021年7月9日注销。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受煤炭等原材料、大宗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涨,以及尿素市场复苏缓慢、纯碱市场震荡较大等因素影响已产生了很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将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公司未对博源化学乙二醇项目投入任何募集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已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拟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801,918,000.00元及其结存利息用于支付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中向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款项,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6月30日,“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330,206,880.85元;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已终止,未投入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06月30日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和2022年4月22日分别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现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运营的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比年初预计金额有所扩大,为此公司拟在原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2,000万元。

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孙朝晖、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大矿业)、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在购买产品、接受劳务方面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

1.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燃料煤、原料煤的供应商由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中煤西部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变更为蒙大矿业,蒙大矿业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3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公司董事在蒙大矿业任董事,蒙大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原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与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方介绍

(一)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汪子勇

2.注册资本:85,4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

4.经营范围:煤炭勘探服务、开采、洗选、加工、运输及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物业、劳务服务;房屋租赁。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293,003.58万元,负债总额646,730.33万元,营业收入202,240.92万元,净利润100,080.57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在蒙大矿业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蒙大矿业为公司子公司供应原料煤并提供煤炭皮带运输服务,蒙大矿业具备向公司子公司供应原料煤并提供运输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二)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凡

2.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

4.经营范围: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砌块制造;砖瓦制造;砖瓦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餐饮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通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62,429.68万元,负债总额321,346.66万元,营业收入5,089.66万元,净利润-3,937.23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嘉瑞酒店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

(三)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志荣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纬四街以南、经六路以西

4.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煤炭洗选,化工产品批发(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肉、禽、蛋、奶批发,餐饮服务,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25,188.74万元,负债总额109,444.49万元,营业收入15,827.18万元,净利润-2,026.36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的外蒙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的资质与实力,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具备按时履约的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产品并接受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并接受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或提供劳务,均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鉴于公司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11:30,14:30-17:00。

(四)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陈月青、王养浩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在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议案组的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该议案组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