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5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议案》, 同意在山西省长治市设立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主要从事碳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8日和2022年3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龙星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山西龙星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注册日期:2022年3月24日,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拟注销全资子公司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Longxing Chemie GmbH龙星化工(欧洲)贸易有限公司。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目前上述公司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4、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英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4月11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公司2022年4月1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杨津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和2022年5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160,365.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为160,365.6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0,365.66万元。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和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2年6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90,8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为4,908.2万元(含税) 。
7、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3.6万股。上述股票于2022年7月6日上市流通。公司3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77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249,3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5日和2022年7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 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鹏达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贺钢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为满足项目推进及资金周转需求,龙星化工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有利于子公司项目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龙星化工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满足项目推进及资金周转需求,2022年度决定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为山西龙星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岀口;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3、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1,928.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项目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议案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山西龙星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6月25日、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提案: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
上述提案(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9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飞舟、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535
联系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一号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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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推进及资金周转需求,龙星化工2022年度拟为子公司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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