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奇信;证券代码:00278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8月26日、2022年8月29日和2022年8月30日)收盘价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出现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17.27万元,同比下降168.88%;净资产为-43,454.43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87.06%。若公司2022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或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3、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奇信”变更为“*ST奇信”。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和净资产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4、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5、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公司全资子公司奇信建工因在“反山棚改项目”地下室底板混凝土结构钢筋工程施工时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对奇信建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4,954,400元。奇信建工已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6、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法院后续是否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受理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依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7、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或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82);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对外公告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18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