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46版)
公司代码:600754、900934 公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半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德师报(阅)字(22)第R0006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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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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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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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变革整合,强化创新引领,做强做优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努力实现运营中主要风险的提前预警和动态防控,积极应对疫情对经营的影响。同时,公司立足全球战略高度,在进一步优化整合的基础上,中国区积极推动赋能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赋能,着力提升品牌、质量、效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于2022年1至6月份,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04,2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37.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7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11,451万元。
于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679,661万元,比上年末下降3.04%;负债总额2,957,282万元,比上年末下降4.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44,032万元,比上年末下降1.03%。资产负债率63.19%,比上年末减少0.88个百分点。
于2022年1至6月份,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80,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3%。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本期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受疫情影响所致。
总资产比上年末下降,主要是本期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受疫情影响,以及本期归还长期贷款等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受疫情影响,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等所致。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
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22年1至6月份,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94,5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8%;实现归属于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16,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7,264万元 。
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346,4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53%;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148,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52%。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0.06%,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9.94%。
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22,2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45%;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163,1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8%。
于2022年1至6月份,新开业酒店584家,开业退出酒店221家,开业转筹建酒店1家,净增开业酒店362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41家,加盟酒店增加403家。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0,975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050,871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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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5,778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514,807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36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61个国家或地区。
2、按地区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1)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2022年3月以来,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的经营受上海等地疫情影响而下滑,4月份境内酒店整体平均RevPAR下降至2019年同期的54.35%;疫情得到控制后,境内酒店经营复苏明显,6月份境内酒店整体平均RevPAR迅速反弹至2019年同期的88.00%;随着疫情好转,预计RevPAR将迎来快速修复期。
于2022年1至6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46,4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8.78%;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21,77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98%;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135,62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43%。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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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示了公司2022年1至6月中国大陆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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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上半年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62.90%,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67.45%,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71.03%。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2年4至6月中国大陆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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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第二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61.55%,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69.30%,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69.78%。
(2)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欧洲各主要国家已放宽至解除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自2022年初以来,欧洲酒店市场持续转暖。2022年4月份公司于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整体平均RevPAR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8.52%,5月份及6月份整体平均RevPAR已达到2019年同期水平。卢浮集团将继续控制成本及实现资金优化,积极推进复苏计划的各项措施。财务资金方面,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及财务费用,积极申请政府担保低息贷款、薪资补助、社保减免等一系列政府补贴,同时进一步控制成本,削减支出,降低运营费用;战略经营方面,相继启动品牌重塑,产品升级和新概念创新等项目,积极推进自有酒店资产优化项目、人才项目及配合融入“一中心三平台”全球系统建设项目,为疫情后的加速发展做准备。
于2022年1至6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0,987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1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1,978万欧元。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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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示了公司2022年1至6月份中国大陆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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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上半年境外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8.49%,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0.31%,境外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9.62%。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2年4至6月份中国大陆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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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第二季度境外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3.93%,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9.17%,境外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7.75%。
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22年1至6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9,6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79%。归属于食品及餐饮业务分部的净利润7,62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26%,主要是公司旗下食品及餐饮业务经营情况受境内疫情的影响。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公司经营情况仍存在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可能性。而在市场环境变化下对市场动态及客群需求的有效捕捉和产品的提质升级,也是在疫情大环境下实现迅速回弹的主要动力。
7月初,随着疫情的好转及暑期到来,境内游需求增加,使得境内酒店业市场有所回暖;7月中旬,伴随境内多地疫情的反复,RevPAR略受影响;7月下旬RevPAR逐渐好转;7月份整体平均RevPAR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5%。境内各地酒店经营的复苏将与当地及周边疫情形势直接相关。
2022年以来欧洲酒店经营持续复苏。卢浮集团于中国大陆境外酒店7月份整体平均RevPAR是2019年同期的106%。卢浮集团将继续控制成本及实现资金优化,积极推进复苏计划的各项措施。
公司预计于2022年下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0-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其中来自于中国大陆境内的营业收入预计同比下降10%-1%;来自于中国大陆境外的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30%-37%。
预计2022年全年新增开业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1,200家,新增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200家。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3月以每股人民币44.60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4,999,999,98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454,818.5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545,1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1年3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350,693.79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839.3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3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浦东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6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闸北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17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徐汇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口行上海分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馆投资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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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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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9,999.99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2,145.48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7,854.52万元;注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尚未进行投入;后续公司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稳步推进项目实施。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并继续实施
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以每股人民币44.60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454,818.5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545,1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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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酒店装修升级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原因
受疫情反复扰动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尚未投入。
(二)对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酒店装修升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项目必要性
(1)把握酒店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和提高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即有限服务型酒店中的经济型酒店和中端酒店领域,经济型酒店由于近十年的投资高峰和数量增加后,竞争加剧,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目前经济型酒店正面临行业规模和结构重整双重挑战的竞争局面,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以锦江之星、7天、如家、汉庭、格林豪泰等为代表的细分品牌龙头已经处于优势地位。目前对于一、二线城市,大量的单店规模50间房左右的小规模连锁酒店还有一定的连锁化机会存在,对于三、四线以下城市,酒店品牌连锁化程度相对较低,经济型酒店市场尚属刚需产品,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酒店品牌产业升级还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中端酒店受消费升级及高端转移推动增长势头良好,近年来迎来了发展高峰,目前中端酒店下游需求保持快速增长,行业供给规模和行业供给价格仍处在上探阶段。
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经济型酒店和中端酒店的布局,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
(2)推进品牌升级迭代,提升酒店服务品质
公司以“有限服务型酒店”为重点发展方向,按照“基因不变、后台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方针,保持和强化“锦江都城”、“康铂”、“Campanile”、“郁锦香”、“Golden Tulip”及铂涛和维也纳优势品牌。进一步提升在“管理、品牌、网络、人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深耕国内、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情况,按照上述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了相应经营计划,积极顺应市场变化和新时代消费趋势,在新零售变革中精准把握方向,从消费者和投资人的角度出发,梳理品牌发展计划,稳步推进各品牌升级迭代和新品牌孵化,更新和完善品牌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品牌的定位与内涵,优化消费者体验。持续推进中端酒店市场拓展及占比提升,加速核心区域战略布局。加快新技术、新媒介应用,打造新概念的商业模式,全力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
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品牌升级迭代,助推公司酒店服务品质提升及产品更新。
(3)升级酒店设施,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动力
公司作为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存量酒店门店数量众多。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酒店卫生及安全措施等需求不断提升。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经济型酒店和中端酒店的布局,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并推进公司品牌升级迭代,助推公司酒店服务品质提升及产品更新;推进公司酒店设施升级,满足客户不断提升的安全及卫生等需求,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动力。另一方面,随着酒店市场需求特点的不断转变、客源市场的逐步细分,客人除对酒店的硬件设施有较高的要求外,对服务的感受也变得更为细致。此外,在新兴消费升级的趋势下,酒店运营管理对于新媒体、新信息系统、智能服务、卫生环保等要求与日俱增。上述需求客观上对公司酒店门店营业布局、店面形象、经营业态提出了更高要求。
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推进公司酒店设施升级,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动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2、项目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住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直接或间接鼓励酒店行业发展的政策。国家出台的各项相关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和指导我国酒店行业转型升级、面向大众消费、提升服务、差异化和特色化竞争等,从中长期看,将极大的鼓励和支持我国住宿酒店业快速发展。
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促进我国酒店行业转型升级、面向大众消费、促进我国酒店行业服务、差异化和特色化竞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政策可行性。
(2)市场可行性
酒店行业发展与国家经济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旅游业发展、商务出行等因素息息相关。
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的稳步增长、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商务出行市场的持续增长,我国酒店行业逐步走向大规模、高质量的发展时代,公司充分利用在“管理、品牌、网络、人才”方面的优势、在酒店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推动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市场可行性。
(3)管理可行性
酒店专业化的管理能力对于单体酒店的经营效率、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公司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是锦江国际集团整体酒店业务板块的一部分。锦江国际集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全服务型酒店运营与管理、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与管理、餐饮与食品等诸多方面具有协同管理的优势。这种整体品牌影响力及专业酒店管理背景将对锦江都城、铂涛酒店和维也纳酒店等品牌的后续发展提供更强的支持。
同时,公司紧扣全球人才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全球范围的交流互派,促进多元文化优势互补。充分整合及利用培训资源,统筹实施人才培训规划,推进运营模式优化和人才资源打通,使各品牌酒店人力资源、培训资源多维度协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通过“引培并举”全面建设一支具备全球化视野的、高素质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人才队伍,助推酒店服务品质提升及产品更新。
综上所述,公司依托于锦江国际集团在全服务型酒店运营与管理、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与管理、餐饮与食品等诸多方面具有协同管理优势,以及全球化视野的、高素质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人才队伍,推动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
(4)突出的品牌优势
酒店品牌具有统一的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通过统一的广告宣传、管理制度得到更多客户的认可;其次,各品牌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粉丝”等会员模式等积累了大量客户,这对于客房出租率、营业收入提升都有着重要作用;此外,大品牌在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等方面能够树立较好的口碑。
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公司建立了在品牌方面的突出优势。凭借公司在酒店品牌方面的突出优势,公司荣获了中国饭店协会、亚洲酒店论坛年会、中国饭店金马奖评审委员会、迈点网等授予的若干重要奖项。公司进一步围绕战略规划,按照“基因不变、后台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方针,继续推动有限服务酒店板块深度整合,着力提升品牌、质量、效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依托于自身在品牌方面的突出优势,积极顺应市场变化和新时代消费趋势,在新零售变革中精准把握方向,从消费者和投资人的角度出发,梳理品牌发展计划,稳步推进各品牌升级迭代和新品牌孵化,更新和完善品牌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品牌的定位与内涵,优化消费者体验,推动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51%,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58年。
(三)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也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酒店装修升级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鉴于受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决定将建设期延长二年至2026年3月底完工;实施方式为借款或增资。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方式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发布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对锦江系列部分酒店进行装修升级。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本次拟新增对“7天系列”品牌酒店的装修升级,在原实施主体基础上增加全资下属公司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和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为“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整合优势,加快推进公司旗下经济型酒店品牌“7天系列”的升级改造,推进公司品牌升级迭代、提升酒店服务品质、升级酒店设施,提升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动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此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和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以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1.5%,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借款的款项仅用于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出于资金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办理上述借款具体工作。
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新增实施主体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
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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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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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
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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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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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施主体新增后,除上述新增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和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外,还包括原锦江系列酒店实施主体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四)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增加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项目的需要。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方式实施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整合优势,推进公司旗下经济型酒店品牌“7天系列”的升级改造,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实质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方式实施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方式实施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实施方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方式实施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方式实施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实施方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酒店装修升级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方式实施的事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6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至9月6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JIR@jinjianghotel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晓强先生
董事、首席执行官:沈莉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胡暋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JIR@jinjianghotel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21-63217132
邮箱:JJIR@jinjianghotel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相关境外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作为基础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