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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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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GDR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GDR。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董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GDR,其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200,000,000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8.7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00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导致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或因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且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GDR将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GDR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拓展及升级主营业务,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布局,进行战略收购,补充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任一名董事(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授权内容、范围及有效期如下: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境外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则,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调整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配售比例、GDR与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及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等。

2、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及刊发、披露招股说明书;签署、执行、修改、中止及终止任何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上市文件等);聘请全球协调人、承销商、境内外律师、审计师、收款银行、托管机构、存托机构、行业顾问、印刷商、上市代理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3、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就发行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须向境内外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必要文件;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4、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向瑞士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审核单位申请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申请文件的形式与内容,批准授权人员适时向瑞士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审核单位提交招股说明书,及依照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其他适用的指令或法规和招股书规则需提交的文件以及代表公司签署申请文件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等。

5、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办理募集资金的验资以及发行证券的登记、存托、托管等手续,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7、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申请材料作出相应修改。

8、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需要可转授权其他董事或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

9、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并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作为GDR上市后的适用制度,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相应修订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有关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将继续适用。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为合理防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境外市场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市场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依据《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应拟定了《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该工作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生效并实施。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八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规定,对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以每股人民币44.60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4,999,999,98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454,818.5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545,167.3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9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6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21年3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浦东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6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闸北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17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徐汇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口行上海分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馆投资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497,854.52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350,693.79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839.2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9,999.99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2,145.48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7,854.52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5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上述借款偿还后本公司有息负债规模明显下降,财务费用也随之减少。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854.52万元,占所募集资金总额的69.87%。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尚未进行投入。后续本公司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稳步推进项目实施。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中已披露信息的比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相关境外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GDR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GDR。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GDR,其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200,000,000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8.7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00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导致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或因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且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GDR将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拓展及升级主营业务,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布局,进行战略收购,补充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并将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作为GDR上市后的适用制度。

本次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适用。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为合理防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境外市场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市场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出具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且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为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提供了充分保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四项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10月第二次修正)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部分章节和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拆分为《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实施细则》三项,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对原《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便于原“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投入使用,同时鉴于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实施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企业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操作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GDR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江酒店”)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以下简称“GDR”)并上市的需求,公司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成为公司GDR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二、《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内容

(下转147版)

(上接1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