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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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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重大事项

2、子公司重大事项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3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7.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5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24.3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753.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2,670.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4,453.1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53.10万元;

(2)2022年1-6月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5,568.6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2,585.1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983.52万元。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5,568.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1,928.1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640.5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2,122.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42.7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379.6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5月6日,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产业投资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2073473500010)。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幕墙在交通银行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4899991010003015139)。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1,928.1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丁泽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丁泽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丁泽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祁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祁宏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丁泽成先生、张小明先生、祁宏伟先生、余正阳先生、刘晓一先生、傅黎瑛女士、王维安先生。其中,丁泽成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刘晓一先生、丁泽成先生、王维安先生。其中,刘晓一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傅黎瑛女士、祁宏伟先生、王维安先生。其中,傅黎瑛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维安先生、张小明先生、傅黎瑛女士。其中,王维安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张小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戴轶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戴轶钧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戴轶钧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戴轶钧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电子邮箱:yasha_002375@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孙华丰先生(简历附后)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梁晓岚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梁晓岚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梁晓岚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电子邮箱:yasha_002375@163.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吕浬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2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丁泽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青联委员、全国侨联委员、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副会长、绍兴市人大代表、长三角企业家联盟理事,现任浙江未来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蘑菇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泽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50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和张杏娟女士之子,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祁宏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工程公司工程二队技术员、副队长、队长,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祁宏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小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建筑装饰工程师,资深室内建筑师。2005年度、2006年度连续两年荣获上虞市建筑业系统先进工作者。曾任上虞粮食局兴粮机电公司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区域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小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正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南京大学EMBA,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曾任申通电器厂负责人,爱垦装饰公司施工员、项目经理、公司副总。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正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建二局国外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建筑装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兼任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晓一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维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咨询专家,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1986年7月至1999年9月,曾任杭州大学经济系助教、财金系副教授、金融与经贸学院教授;1999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维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维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傅黎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1991年至2000年在浙江财政学校任教;2000年至2010年在浙江师范大学任教;2010年6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硕士生导师;兼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黎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傅黎瑛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戴轶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旅游经济系。历任苏州轮船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旅游部副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无锡分行清扬路支行二级客户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南京总部项目经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轶钧先生曾连续6届荣获新财富杂志评选出的“金牌董秘”、“优秀董秘”荣誉称号。现任浙江未来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蘑菇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盈创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戴轶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华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财务总监、业务中心财务总监,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孙华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3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晓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曾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昌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理财经理,2019年5月起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晓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卓迅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兼任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监事;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木石制品专业安装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盈创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未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吕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5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吕浬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选举吕浬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吕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卓迅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兼任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监事;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木石制品专业安装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盈创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厦未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吕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