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8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以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3)。
2、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4、审议《关于召开“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6)。
5、审议《关于授权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8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以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3)。
2、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论证后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6,313.71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07.26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421.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0,881.3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 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已按规定转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并用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4月21日,“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 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截至2021年4月29日,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按预计进度建设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少量余额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其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少量余额转入公司留存的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资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基于上述事宜,公司募集资金的销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69,400.00万元及利息1,995.125万元并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2年4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8,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
2022年伊始,吉林省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力、物流等因素相对受限,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进程相对缓慢。截至2022年6月30日,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079.44万元,该项目已按预计进度建设完成,该项目2022年上半年度实现收益273.09万元;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183.04万元, 小容量注射剂新线建设完成、胶囊剂和片剂生产线、无菌粉针剂生产线改造完成,均已投入生产,立体仓库、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注射剂车间的前处理及提取部分正在进行厂房建设;制剂部分完成了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即将进行安装调试;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6,991.38万元,提取车间已投入生产,智能口服液车间建筑工程已全部完工,现正进行车间设备采购。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25.17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按计划、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为59,902.4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1,500.00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3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65年。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5.17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
因受国家医改政策的限制、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技术水平的改进等因素影响,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中的品种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较大影响,公司技术水平的改进已弥补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原有产能不足的缺陷,经谨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发酵提取车间;参泽舒肝胶囊、复方丹参片和贞芪扶正颗粒等产品,受国家医改政策以及市场增长放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延吉药业科技园项目的中药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目前已经完成技术改造,产能水平可以满足销售需求,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中成药生产车间。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
注:该测算未将各项发行费用计算在内,不足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二)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 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于2020年5月18日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情况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贴合公司发展战略,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部分用途,将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85,200.00万元调整为41,000.00万元,该项目按计划正式投产后,达产年可实现营业收入68,423.80万元,平均年利润将实现13,284.10万元;并将尚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及其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仍为延边药业,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5年12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8.32%。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00,218.08万元,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入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及其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不可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新增的“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于2022年7月28日已取得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于2017年9月11日取得《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号:2017091122240303001248),并于 2017 年 9 月 3 日取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延州环建字[2017]36 号”《关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在敦化市吉林敖东工业园建设一座智能提取车间、一座智能口服液车间、一座高架智能立体仓库、一座现代化研发中心、一座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实现包含安神补脑液、血府逐瘀口服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在内的口服液产品的智能化生产。
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 97,016.27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85,200.00 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7.91%,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15 年,该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2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6,991.38万元,投资进度为31.68%,提取车间已投入生产,智能口服液车间建筑工程已全部完工,现正进行车间设备采购。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8,208.62万元及相关利息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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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原募投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是公司基于顺应当时区域发展战略,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口服液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口服液产品智能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应对逐步趋严的药品研发、注册制度等因素制定的。现“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中提取车间及智能口服液车间的建成投产可以满足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口服液产品智能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等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同时基于近年中药市场的迅速发展及中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公司决定终止原项目中的一座高架智能立体仓库、一座现代化研发中心、一座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依托公司多年制药技术优势,集中力量布局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增加“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
2021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指出结束试点工作是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
公司在2011年被吉林省列为中药配方颗粒加工的独家试点单位,经过多年的技术摸索,积累了多种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方法和成熟技术。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已累计获得170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对公司拓展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具有重要意义。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贴合公司发展战略,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提前终止“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原计划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新项目的建设可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对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盈利能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2、实施主体: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工业园
4、建设工期:2022年8月至2025年12月
5、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后,可满足公司五百多个品种的生产。以下仅列出十五个品种作为代表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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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提取车间、前处理车间及仓库、制剂车间、综合研发大楼、动力中心等。
7、项目投资计划
(1)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预计100,218.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4,218.08万元,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2)建设投资估算
建设投资经估算为84,218.08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60,226.62万元,其他费用17,037.68万元,预备费6,953.79万元。各部分投资组成如下表所示。
工程建设投资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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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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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规划》突显出五大亮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背景下,全力助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关键举措。
以往的中医药五年发展规划均由行业部门印发,《规划》首次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策进一步优化,支持进一步加大。这是自2016年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一2030年)》,2017年中医药法实施,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以及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又一次具体体现,再次证明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中药为主的制药企业。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拟投入资金进行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对实现“十四五”规划及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符合国家中药配方颗粒政策
2001年4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之后十几年间陆续批准企业试点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国家和地方政府目前对于中药配方颗粒的发展均持积极态度,该类项目符合国家中药现代化、创新化的发展要求。2013年,吉林省科技厅将吉林敖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关键技术研究”列为吉林省科技攻关项目。2015年和2016年,国家药监局分别发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拟推进中药配方颗粒规范、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2021年11月1日《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施行,意味着市场全面开放。
(3)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中医药的发展进入了一个以现代化、国际化为主题的新的历史时期,可以说,实现中医药的现代化、国际化是中医药发展史中的时代性标志。在这个时期里,首先要做的、而且能够做到的就是推进中医药的标准化、客观化。而推广中药配方颗粒即免煎中药饮片,是实现中药标准化、客观化的第一步,由它所带动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必将在中医药发展史中占据重要的历史地位。
中药配方颗粒(也称免煎颗粒),是以符合炮制规范的单味中药饮片为原料,经工业化提取、浓缩、干燥、制粒、定量而成,用于组合成方冲服,作为汤剂及中成药的重要补充,是中药材的精加工产品。
传统的煎剂,在应用中存在很多不足,患者没有时间和精力,不知道如何正确煎药,而煎药机千篇一律,影响中药的疗效,这些因素阻碍了中药的发展和应用,中药配方颗粒,小包装,融化服用即可,具有不需煎煮、剂量小、易服用、清洁、便利等优点,克服了汤药缺乏质量监控、加工随意、服用繁琐等弊端,通过临床疗效验证,被越来越多的医生和患者所接受。
中药配方颗粒通过预先按照科学的提取加工方法,将药材中的有效成分提取,按照提取率严格的换算饮片数量,保证了与中药饮片疗效的一致性。其服用方式适合快节奏的生活特点,使年轻一代医生、患者易于接受,符合现代用药趋势,可有效延续传统中医药,成为延续中华民族传统瑰宝的最有效的手段。在国家政策以及中药配方颗粒自身的发展中,其市场必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配方颗粒的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采用先进的设备和生产技术,实现年产2,000吨配方颗粒,将为医患提供更高效、安全、稳定、方便、快捷、便宜、科学的保健治疗手段,使中医药以崭新的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
(4)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市场竞争力
《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实施,首先是放开销售范围至所有符合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这意味着中药配方颗粒市场有望迎来数倍增长空间,参与企业不再受到牌照限制,这必将吸引更多参与者入局。为了在众多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中脱颖而出,得到市场的认可,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产品质量出发,采用采用成熟、稳定、可靠的生产工艺,选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建立科学可控的质量标准,采用HPLC等先进的检测手段,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大力提高科技含量,将产品打造成老百姓心中的大品牌,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项目具有优越的先决条件
产品市场需求大、前景好,产品成熟、稳定、竞争力强,产品生产许可条件(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已具备;项目产品方案及其技术、装备成熟可靠;项目建设用地、能源动力供应、交通运输、环保设施等建设规划已经完成;经营管理团队稳定成熟,企业竞争力大幅提高;项目建设团队具有丰富经验,生产线的设计、施工、调试等综合能力已在。
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重要的,产品市场前景是广阔的。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向产品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多元化、规模化的纵深发展,企业既有多年生产经验,又有科研开发优势,既有资源优势,又有品牌优势。因此,建设此项目是公司的正确选择,对公司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2、项目地址选择
本项目位于敦化经济开发区敖东工业园北侧,占地面积77,623平方米,该宗地征地手续正在办理中,待该宗地征地手续办理完毕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取得该宗地工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市场发展前景和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仍存在一定的风险。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出现,则存在项目无法顺利实施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具体如下:
作为新兴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其中中药配方颗粒企业也同样面临着风险与挑战。
(1)政策变动
各地医保对中药配方颗粒的态度有所不同,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已经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黑龙江和福建则相反。政策的不确定可能导致行业运行不稳定。
(2)药材质量
中药材是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发展的源头,药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成药的功效。中药材兼具农产品和药品双重属性,但诸多种植商仅用一般农产品管理方式对待中药材,造成产地环境污染,道地性消失,致使中药配方颗粒的药性降低。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从事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公司将紧跟政策动向,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政策变动风险。此外,公司将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保证药材质量,使用道地药材,防范药材质量风险。同时,公司有着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和较稳定的国内市场份额以及成熟的销售渠道,加之产品优良的使用效果和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市场开拓有一定保证。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4个月,该项目实施并按计划正式投产后,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26,263.50万元,平均年利润将实现23,492.27万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论证后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论证后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合上述情况,民生证券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的审核意见;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6、“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有关部门的批文;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敖东转债”2022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8:30
3、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债权登记日:2022年9月20日(以该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5、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27006敖东转债”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为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六、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宇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七、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本通知指定时间内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本次会议预期1小时,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面值为100元债券张数: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