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7 公司简称:欧亚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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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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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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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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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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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和平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一01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8月2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2022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子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探索新经营模式,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易购)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原名称和经营范围为:
名称:长春欧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信息服务业务(吉林省内网络商城)、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日杂、建材、预包装兼散装食品、家具、劳保用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钟表眼镜、无线移动电话机经销;黄金饰品、珠宝饰品、书、报、刊、计生用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保健用品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水产品、宠物食品、用品销售;果品、蔬菜批发兼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及销售;网上贸易代理(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调整为:
名称:长春欧亚易购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国内贸易代理;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欧亚易购更名及经营范围变更后,拟开展Live House业务,其住所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及法律关系保持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后续子公司更名及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简化组织结构以节约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董事会同意对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街超市(以下简称红旗街超市)进行清算注销。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街超市
住所地:朝阳区红旗街36号
负责人:郭福珍
成立时间:2010年4月7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品(不含超薄塑料袋)、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需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计生用品;钟表修理;场地租赁;广告业务(以工商注册为准)。
该公司目前账面已无资产,亦无实质性经营业务。
(二)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红旗街超市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后续分公司注销的相关事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鉴于部分银行授信已到期,董事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395,000万元人民币。
(一)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1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期限为一年。具体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信用。
2、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国内信用证,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国内信用证,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的授信总额度为 220,000万元人民币。
(二)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总额9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商票融资等,用于支付货款及置换他行贷款,期限为一年。具体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为6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分公司)使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低风险业务,由公司承担最终还款责任,担保方式为信用。
2、欧亚卖场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信用。
3、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超市连锁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总额4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品种之间可串用,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为一年。具体额度分配:
1、欧亚卖场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信用。
2、超市连锁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授权营销分公司申请办理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卖方保理业务,占用欧亚卖场和超市连锁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授信额度。
(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二年,具体为: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为12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信用。
2、超市连锁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第(一)项2-3款、第(二)项3-4款、第(三)项2款、第(四)项2款授信额度使用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6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1,299万元。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6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子公司欧亚卖场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超市连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详见2022年8月31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19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一01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6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1,29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6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子公司欧亚卖场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超市连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196号(现开运街51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8,037.5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645,643.71万元,负债总额390,901.3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82,272.68万元,银行贷款174,7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54,742.3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0,368.18万元,实现净利润24,188.10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2年6月30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 595,543.72万元,负债总额349,525.8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41,173.41万元,银行贷款168,6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46,017.87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6,580.49万元,实现净利润5,809.94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58,037.5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6,14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05%;长春亚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9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84%;自然人共出资20,95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11%。
2、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19,990.05万元,负债总额164,997.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7,012.28万元,银行贷款39,600万元,所有者权益54,992.6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2,535.34万元,实现净利润1,012.31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2年6月30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58,914.50万元,负债总额204,379.7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83,805.89万元,银行贷款81,500万元,所有者权益54,534.77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0,948.34万元,实现净利润453.20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0,79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02%。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欧亚卖场、超市连锁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一02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一一第四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新开连锁超市2个,其中:吉林省1个,内蒙古自治区1个。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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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门店减少1个,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福安店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而闭店。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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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