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2-076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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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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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在2011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报表实收资本金额为789,466.37万元,本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9,997,470,888股,每股收益系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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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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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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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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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清偿的公司债券余额为406,388,761.80元,即:“H6银亿04”、“H6银亿05”和“H6银亿07”剩余未转股对应金额+“H6银亿05”和“H6银亿07”质押物担保对应金额。其中,上述未转股对应金额77,377,761.80元,具体包括:“H6银亿04”未转股对应金额29,320,244.79元、“H6银亿05”未转股对应金额29,363,980.22元、“H6银亿07”未转股对应金额18,693,536.79元;质押物担保对应金额329,011,000元,具体包括:“H6银亿05”质押物担保对应金额164,505,500元、“H6银亿07”质押物担保对应金额164,505,500元。
“H5银亿01”已按照重整计划完成全部债转股,“H6银亿04”未完成债转股部分将在后续完成转股。就“H6银亿05”、“H6银亿07”剩余未清偿的部分,公司与担保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已签署相应《债务清偿协议》,根据该协议第1.3条“在对质押物进行变现后,若质押物实际变现金额小于目前质押物质押登记金额的,就剩余未清偿债权金额差额部分如在宁波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抵债股票的提存期限内,即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将按确认债权的受偿方案中的普通债权进行清偿”,未来公司将根据质押物变现情况落实具体清偿事宜。
综上,未完成债转股部分,待法院和管理人根据相关情况确定行程后即可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划转手续,届时未完成债转股对应的公司债券77,377,761.80元即可获得清偿;剩余质押物担保对应的公司债券329,011,000元,《债务清偿协议》已明确约定将通过处置质押物和留存的股票足额获得清偿,不存在不能清偿的风险。因此,公司该四期债券已于2022年8月17日起终止上市交易并且摘牌,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退出登记手续。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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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2月,公司实施完成了重整计划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方案,以及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出的新增转增股份中的 2,988,200,641 股股份由重整投资人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受让,并于2022年2月24日已过户至梓禾瑾芯的证券账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梓禾瑾芯持有公司 2,988,200,64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梓禾瑾芯执行事务合伙人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公司现任董事长叶骥先生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作除权调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及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实施公司新能源战略部署,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领域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对新能源整车及零部件制造、半导体等业务加以明确,并对公司经营范围及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3.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因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 5月6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安排,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将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2月,公司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时,自 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9日,公司管理人已向债权人及公司支付款项累计2,606,033,380.59元,此金额已经可以覆盖重整投资人受让专项用于解决现金分红返还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的转增股票的对价总额 2,450,473,414.05元。此外,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和《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的约定,完成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整体置出并过户至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凯能股权。
至此,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资金占用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4.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前述事项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5.2022年3月2日,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备忘录》,即公司有意作为知豆汽车新重整投资人,通过参与知豆汽车重整及重整计划变更程序,取得知豆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及自主经营权,使知豆汽车实现再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此后,双方已就部分事项取得共识、获得重要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关键性细节事项需进一步协商解决,故未能在《备忘录》约定的2022年7月31日重整计划变更期限内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署新重整投资协议及启动重整计划变更程序。为顺利完成知豆汽车重整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年8月2日,公司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了《备忘录(二)》,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备忘录项下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期限延长1个月即至2022年8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6.报告期内,公司与在 AMC 行业具有品牌、资源、资金等优势的地方 AMC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在北京及全国范围城市更新、物业服务等领域均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北京北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发展”)组建合资运营服务商,各方积极发挥在产业导入、资源整合、不良资产领域的投资管理优势。
在上述各方战略合作的背景下,为构建特殊资产投资载体,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管理模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荃儒与北控发展下属子公司北京北置城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置基金”)之下属子公司丽水柏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柏钰”)和北京置信来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来远”)签署《杭州天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即上海荃儒、丽水柏钰拟共同新增入伙杭州天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新增出资后,杭州天锲注册资本将增加至70,100万元,其中:置信来远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上海荃儒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0万元;丽水柏钰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7.报告期内,为坚定不移地践行和发展公司新能源战略,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和优势资源,更好地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知道企管于2022年3月11日与普通合伙人宁波吉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普兆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吉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规模为 35,010 万元,主要方向为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运营产业投资标的的发掘和投资。宁波知道企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4,000 万元,认缴比例 68.55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8.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发力新能源整车制造、半导体等高科技领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部创投收购了宁波中恒嘉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梓禾惠芯99%的份额。本次收购完成后,梓禾惠芯注册资金仍为 40,000 万元,其中:西部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9,600 万元、中芯梓禾创业投资(嘉兴)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400 万元。目前梓禾惠芯在投项目为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其持有浙江禾芯 26.8687%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等,未来主要业务发展方向为模拟芯片、电源管理芯片、数字和逻辑芯片、射频芯片及模块等封装测试,产品未来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物联网、计算中心及云计算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9.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产业布局以及资产配置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知道企管增资100,000万元,宁波知道企管再对其控股子公司宁波知道新能源增资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知道企管注册资本将由 50,000万元增加至 1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宁波知道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 5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宁波知道企管持有其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7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75)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6)。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徐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外,目前正值公司实施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公司正全方位引进各领域资深专家,已聘任Hans-Peter Kunze先生、张利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分别担任公司首席汽车顾问和首席法律顾问,全面指导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速助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1、徐璐女士简历
徐璐: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取得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中级经济师,为宁波市金融顾问。曾任广发银行鄞州支行副行长、宁波东海银行金融市场事业部总监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等。
徐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Hans-Peter Kunze先生简历
Hans-Peter Kunze:男,执业律师;居住地为德国吉夫霍恩和奥地利基茨比厄尔。多年来历任大众汽车副总裁、福特汽车(欧洲)采购副总裁、法雷奥执行副总裁,也曾担任德国科隆工商协会理事。
*(法雷奥是一家科技公司,致力创新更清洁、更安全、更智能的出行方式,在汽车电气化、自动驾驶系统等方面享有技术与行业的领先地位。)
3、张利兆先生简历
张利兆:男,中国国籍,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曾任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厅党组成员,获浙江省第三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宁波市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等称号,在《法学》、《人民检察》、《人民司法》等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文章13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现任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教授、本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7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75)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6)。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