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2.58%,归母净利减少65.07%。目前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在逐步恢复,但疫情常态化管控形势,仍对公司业务特别是文旅等业务的未来业绩有持续影响。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4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4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后认为: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