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46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9:30在商社大厦11楼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中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3名。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3名调整为51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1万股调整为463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符。激励对象的最终人数及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认购情况为准。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何谦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11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4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825元/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何谦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11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47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监事郭涂伟、王跃因异地采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熳华女士提议召开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3名。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3名调整为51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1万股调整为463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符。激励对象的最终人数及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认购情况为准。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2.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因此,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463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4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就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2. 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意见。
3.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 2022年8月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取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和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原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53名,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1万股,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由53名调整为51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1万股调整为463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符。激励对象的最终人数及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认购情况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中确定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有关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4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8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63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825元/股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拟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并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8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意见。
3.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年8月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取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设置授予环节业绩考核条件。
三、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8月30日。
2.授予数量:463万股。
3.授予人数:51人。
4.授予价格:10.82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a)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期间为2022年至2024年。各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2022一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两年加权平均数=(P2022+P2023)/(E2022+E2023),P2022、P2023分别表示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2022、E2023分别表示2022年度、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2022一202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三年加权平均数以此类推。
2、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需要剔除限售期内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短期摊薄的影响(如有)。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按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b)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分年进行,按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条件。绩效考核根据《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手册》进行考核,确定分数,综合考核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待改进和不及格等四个等级,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
因公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年度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原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53名,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由53名调整为51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1万股调整为463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符。激励对象的最终人数及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认购情况为准。
五、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8月30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为55,814,650.00元,该等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限售期内进行摊销,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2.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1人,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拟定激励对象中的人员;该等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8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5.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2022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463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本激励计划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2.本激励计划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授予463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