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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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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全部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添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全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承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悦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安睿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泽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富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锦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安硕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乾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鑫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健康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清洁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悦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期报告全文于2022年8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xy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6-61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

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自2022年9月2日起(含该日)至2022年9月16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7日的投资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3层

直销电话:021-20892066

直销传真:021-20892080

客服电话:400-606-6188

官方网址:www.xyamc.com

5.1.2 销售机构

(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0077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619号文注册,已于2022年8月1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9月14日。根据统计,目前本基金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2年8月30日。即本基金2022年8月3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了解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