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19 公司简称:中远海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长万敏、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杨志坚、总会计师郑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宏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中远海控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元(含税)。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091,520,9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343,957,117.54元(含税)。如在2022年8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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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集装箱航运市场
1、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以来,全球新冠疫情对世界经贸格局及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等已产生了较深远的影响。2022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局部反复,全球通胀压力加剧,以及地缘政治紧张持续,加速推进了世界经贸格局及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模式的变迁。其中,全球产业链碎片化特征不断凸显,区域贸易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加快推动了集装箱航运业货物流向调整和供应链重塑进程,供应链区域化、短链化、分布式特征愈发明显。另一方面,随着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跨境电商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全球贸易更加多元化,也因此对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顺应全球贸易发展新趋势,满足客户对集装箱运输日趋多元的服务需求,近年来主流班轮公司已逐步将运输服务向海运段两端延伸,同时通过推进航运数字化建设,打造集装箱物流全供应链的差异化服务,持续增强全程综合物流运输服务能力,构建一体化供应链服务生态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客户体验。随着集装箱运输服务逐步走向全程物流服务,集装箱航运业的发展将更具韧性。
2、主要业务
中远海控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运和间接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经营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服务及相关业务。同时凭借海内外航线网络及多式联运服务优势,强化港航联动、海铁联通,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的端到端全程物流解决方案。
3、经营模式
中远海控通过自营集装箱船队,开展以集装箱为载体的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突破性发展、一体化发展,致力于深化协同融合,强化提质增效,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
4、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中远海控持续发挥旗下集装箱运输服务双品牌协同优势,不断夯实公司全球化发展的领先地位。Alphaliner数据显示,公司自营集装箱船队规模继续稳居行业第一梯队。
5、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局部反复的影响,全球供应链拥堵状况未有明显改善,国际集装箱运输供求关系仍较紧张,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CCFI)均值同比增长59%。面对严峻挑战,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全力解决客户出运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求变,统筹调配资源,为客户打造“陆改铁、陆改水”物流替代路径,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在供应链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以赴打破出运瓶颈,切实为保障全球供应链的稳定畅通贡献力量。
码头业务市场
1、行业发展情况
尽管 2022 年上半年全球各地的经济活动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中国外贸出口实现稳步增长,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显示,外贸进出口总值人民币19.8万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出口人民币 11.1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2%。交通运输部发布数据,2022年上半年,中国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4亿标准箱,同比增长3%;其中外贸集装箱吞吐量超过8,500万标准箱,同比增长6.1%。
港口运营商与航运企业的合作力度继续加大,效益、效率与效能不断提升,多赢格局不断得到深化与拓展。具有船公司背景的码头运营商致力于发挥协同效应,在货源竞争中占得先机。 此外,码头运营商积极发展供应链延伸服务,努力实现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将运输与货主更为紧密地联系起来,提升行业竞争力,有效提升码头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
2、主要业务
中远海控主要通过中远海运港口从事集装箱和散杂货码头的装卸和堆存业务。中远海运港口的码头组合遍布中国沿海的五大港口群、欧洲、南美洲、中东、东南亚及地中海等主要海外枢纽港。中远海运港口致力在全球打造完善的码头网络布局,从而为客户提供于成本、服务及协同等各方面具有联动效应的完善网络。
3、经营模式
以参股、控股或独资的形式成立码头公司,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的建设、营销、生产和管理工作,获取经营收益。
4、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中远海运港口是全球领先的码头运营商,致力于在全球打造码头网络布局,关注在东南亚、中东及非洲等新兴市场布局机会,增强码头资产组合的区域多元化,从而能够为航运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一揽子码头服务以推进码头箱量和收入的双提升。
5、业绩驱动因素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争取客户,不断增加码头吞吐量;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扩大码头投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争取更好的回报;拓展码头延伸服务,进一步增加收入。
2.2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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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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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远洋海运直接持有公司1,403,726,973股A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924,873,037股A股,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 Peaktrade Investments Ltd.间接持有公司221,672,000股 H 股,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150,000股H股;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7,554,422,010股,约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的 47.17%。
2.5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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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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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中远海控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在管理层和全体船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多地多发等对船队运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产业链经营优势和双品牌协同优势,持续优化航线结构和全球网络布局,打造稳定可靠的全球集装箱运输服务供应链。同时,公司快速适应市场变化,推出以市场为中心、以客户为驱动的供应链服务模式,不断增强全球化、数字化供应链的布局能力、运营能力和交付能力,初步实现了以多轮驱动助力效益稳步增长,以科技领航推动商业模式升级,以风险管控保障业务平稳运营,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本集团行业竞争力持续增强,整体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的良好发展态势,取得了历史同期最佳业绩,主要经营指标实现稳健增长。按企业会计准则,实现息税前利润(EBIT)953.08亿元,同比增长92.20%,在整个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实现税前利润总额935.45亿元,同比增长95.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22亿元,同比增长74.46%;基本每股收益为4.04元/股。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优化财务结构,截至期末,本集团资产负债率降至 51.48%,较上年末下降5.28个百分点;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471.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2.04亿元,财务基础更加稳固。
在取得优异经营业绩的同时,董事会提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2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2.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23.44亿元,约占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为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未来三年(即2022年至2024年),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集团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应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 50%。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跨太平洋航线、亚欧航线等传统干线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得到巩固,旗下双品牌携手海洋联盟,推出了全新升级的DAY6航线产品,为客户构筑了更为稳定、灵活和广泛覆盖的航线服务网络。针对海外新兴市场,本集团密切关注并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美加墨等区域经济贸易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升级中东、南亚、秘鲁冷箱等多个航线服务产品,为连接全球贸易提供坚实的保障。
面对全球供应链严重迟滞带来的挑战,本集团创新陆海一体化运营模式,为客户量身定制多样化的集装箱供应链物流服务产品。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发挥水路和铁路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陆改水”、“陆改铁”运输替代方案,达到了保通保畅、服务增效的良好效果。本集团旗下双品牌船队加强欧洲地区货源开发和物流通道建设,希腊地区海外仓分拨业务顺利开展,增开的伊比利亚快航进一步提升了中欧陆海快线全程物流产品的竞争力和覆盖面。2022年1-6月份,中欧陆海快线货运量同比增长38.3%。
报告期内,本集团数字化转型的步伐不断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由本公司下属中远海运集运、东方海外货柜、中远海运港口及其他5家国际知名班轮公司和港口运营方共同发起的全球航运商业网络(Global Shipping Business Network,简称GSBN)核心产品“无纸化放货”继在中国和东南亚成功上线后,又在荷兰鹿特丹顺利完成试点,为简化贸易流程、链接合作伙伴、提升客户体验发挥了积极作用。本集团升级了与部分客户的全流程、数字化物流运营方案,在原有可视化合作平台的基础上,实现了船公司与货主之间从计费、对账、开票、支付的全流程 EDI 对接。
疫情期间,针对广大客户的痛点难点,本集团发挥自身电商平台数字化优势,为客户提供线上订舱、无纸化提单放货的全流程、无接触服务,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和信赖。报告期内,外贸电商平台(SynCon Hub)成交箱量同比增长48%,平台端到端箱量、中小企业的注册数及出货量持续增长。同时,本集团主动为客户减免疫情封控期间的滞期费、更改服务费、异地签单等多项费用。这些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彰显了本集团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客户为先的价值主张。
近年来,绿色低碳化已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方向。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开展新能源、低碳与减排技术创新,加快船队和港口绿色低碳发展,自主研发了能效管理系统平台,实施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并获得DNV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EMSC)”。本集团积极推行船舶靠港期间使用岸电,期内按既定计划陆续推进了44艘船舶岸电改造工作。中远海控安全、经济、可靠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正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展望下半年,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地缘政治和高通胀对全球经济发展和商品贸易带来不确定性,需要密切关注通胀对消费需求和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但预计全球集装箱运输需求增速仍将保持在较为平稳的水平。运力供给方面,随着集装箱船队运营效率的逐步提升,全球有效运力供给有所增加,结合下半年新船交付的变化,行业供给端将会面临新的形势,全球供应链将进一步稳定。虽然未来的宏观环境充满挑战和诸多不确定性,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营运碳强度指标(CII)等国际环保新规生效后将在较长时期内对航运业有效供给形成一定约束。从自身角度而言,本集团近年来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既积聚了能力、也提升了实力,持续发展能力和稳健抗压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与此同时,全球客户对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韧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班轮公司的全程物流交付能力寄予了更高期望。在此背景下,本集团于近期优化调整了组织架构,进一步增强自身拓链补链、服务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调整后,中远海控将定位于以集装箱航运为核心的全球数字化供应链运营和投资平台,为客户提供集装箱航运+港口+相关物流服务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是承担中远海运集团“打造世界一流的全球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生态”愿景目标的核心公司。
下半年,本集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履行使命担当,全力落实保供稳链工作。本集团将持续助力客户纾困解难,持续加强客户服务工作,依托资源优势打通供应链“堵点”,在深化合作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与广大客户的强联接。
二是强化数智赋能,积极推进全球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本集团将积极适应客户产业链升级需求,进一步丰富数字化服务产品矩阵,推动产业链节点深度融合,以全球数字化供应链的建设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顺应发展趋势,持续推动绿色低碳智能化发展。本集团将继续完善可持续发展框架,加快绿色低碳船队的打造,建设绿色低碳燃料供应链保障体系,优化航线布局和船队能效管理以适应新环保规则,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港航物流业的应用。
四是落实成本管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随着供应链逐步回归常态,本集团将重点强化空箱调运、燃油费、货物费等重点运营成本项目的管控,抓实抓细成本管控工作,提升应对市场变化和通胀压力的能力。
未来,中远海控将积极应对全球经贸变局,努力引领行业变革发展,通过落实保供稳链、深化客户合作、完善全球布局、强化数智赋能、推动低碳转型、落实成本管控等具体经营举措,持续构建和完善全球化、数字化的集装箱供应链服务体系,担当起世界贸易的重要一环,为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保驾护航,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3.2 主营业务分析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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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2,107.85亿元,同比增加715.21亿元,增幅51.36%。集装箱航运业务收入2,071.76亿元,同比增加707.39亿元,增幅51.85%(其中:中远海运集运1,386.67亿元,同比增加460.91亿元,增幅49.79%);码头业务收入46.16亿元,同比增加8.99亿元,增幅24.17%。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成本1,113.53亿元,同比增加253.43亿元,增幅29.47%。集装箱航运业务成本1,091.31亿元,同比增加249.32亿元,增幅29.61%(其中:中远海运集运802.01亿元,同比增加 187.97亿元,增幅30.61%);码头业务成本32.27 亿元,同比增加 5.28亿元,增幅19.55%。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财务费用-5.46亿元,上年同期为14.83亿元。随着经营业绩的增长,本集团资金存量稳步上升,债务规模持续下降,加之2022年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明显,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125.39亿元,同比增加净流入486.51亿元,增幅76.15%。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是本集团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29亿元,同比减少净流出11.26亿元。 包含船舶建造、集装箱购置、码头建设等现金流出,以及来自联营及合营公司利润分配、金融资产股息及利息收益、固定资产和金融资产处置、有关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股权转让等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477.43亿元,同比增加净流出350.11亿元。包含偿还借款、分配股利、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费等现金流出,以及借款、所属相关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等现金流入。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集装箱航运业务、码头业务相关情况
A、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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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属于全球承运,公司的客户、起运地、目的地处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此难以分地区披露营业成本情况。
②集装箱航运所产生的运费收入是按集装箱航运业务的航线分地区,地区与航线的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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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船舶代理、货物代理等集装箱运输相关业务收入、码头业务收入按开展业务各公司所在地划分地区。
C、成本分行业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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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集装箱航运业务
(1)货运量
本集团货运量(标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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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货运量(标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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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航线收入
本集团航线收入(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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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航线收入(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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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航线收入(折算美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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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航线收入(折算美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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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效益指标
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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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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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折算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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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集装箱航运业务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折算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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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以上分航线收入及主要效益指标美元折算人民币参考平均汇率:2022年上半年6.4872;2021年上半年6.4763。
E、码头业务
2022年上半年中远海运港口总吞吐量6,321.03万标准箱,同比上升0.80%。其中:控股码头1,567.95万标准箱,同比上升37.99%;参股码头4,753.08万标准箱,同比下降7.43%。
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港口集装箱码头总吞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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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1年12月中远海运港口增持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股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完成总吞吐量约431.89万标准箱,计入控股码头吞吐量,上年同期总吞吐量446.60万标准箱,计入参股码头吞吐量。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2-050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杨世成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A股),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同步披露;公司《2022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2、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202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中远海控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元(含税)。按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91,520,954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343,957,117.54元(含税)。如2022年8月初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基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详见《中远海控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3、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2022年年度存款上限的议案
同意调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2022年年度存款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同意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该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1)同意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航运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码头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同意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该协议项下2023-2025年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批准了关于与太平船务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的议案
同意与太平船务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该协议项下2023-2025年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3、4、5、6、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详见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中远海控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8、审议批准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公司《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对11名激励对象持有已到期但未行权的909,55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中远海控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远海控监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2-054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2年-2024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30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说明如下:
为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分析自身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企业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等因素,公司制定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是将公司正在实施的于2020年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实施现金分红比例的表述“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修改为“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应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透明度。详见本公司后附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修订对照表》。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同步发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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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2-05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为“本集团”)按一般商业条款开展的日常业务,无其他附加条件;有助于本集团的发展,本集团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 在当前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的情况下,充足的现金储备有助于提升本集团防抗风险和平抑周期的能力,有助于本集团把握潜在产业机遇,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可持续的发展;通过《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的存款、信贷等服务,服务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管控资金风险,发挥资金价值。2022年5月,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收购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本集团持有财务公司22.9688%股权,为财务公司第二大股东,在获取财务公司服务水平提升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可参与财务公司的决策程序,在财务公司的经营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使其更好服务于本集团基于全球化、数字化的航运供应链能力建设。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内部控制程序有效,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年度上限及本次交易上限金额调整,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远海控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等关联方签订的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该等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继续进行同类交易,本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与中国远洋海运签订了《综合服务总协议》、《航运服务总协议》、《码头服务总协议》、《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与太平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船务”)签订了《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签订了《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确定上述协议项下2023-2025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与中国远洋海运《综合服务总协议》、《航运服务总协议》、《码头服务总协议》、《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与财务公司《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与太平船务《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及与上港集团《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合称“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为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公司拟相应调整2019年10月30日与中国远洋海运签订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2022年年度存款上限(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限金额调整”)。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上限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与中国远洋海运签署《综合服务总协议》、《航运服务总协议》、《码头服务总协议》、《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同意上述协议项下2023-2025年的年度上限金额,同意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同意该协议项下2023-2025年的年度上限金额,同意与上港集团签署《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同意协议项下2023-2025年的年度上限金额,同意与太平船务签署《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同意协议项下2023-2025年的年度上限金额,同意调整2019年10月30日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2022年年度存款上限金额。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上网公告附件。
经测算,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有关规定,将(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年度上限金额及本次交易上限金额调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即就上述与中国远洋海运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不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下同;“联系人”一词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市规则中该词的涵义相同,下同)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2025年年度上限,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2025年年度上限,及与中国远洋海运2019年10月30日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2022年度存款年度上限调整,关联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符合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关联股东(如有);就上述与太平船务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上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2025年年度上限,关联股东分别为相应符合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关联股东(如有)。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中国远洋海运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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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船舶与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项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度的差异,是由于与关联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船舶租赁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因租赁方式调整,不再纳入《船舶与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项下所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贷款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度的差异,是由于本集团按照资金计划和项目推进情况,按实际资金需求使用关联交易贷款额度所致;《码头服务总协议》及《航运服务总协议》项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度的差异,是由于本集团相关业务中该项服务实际需求相比有所下降所致。
2、与太平船务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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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与太平船务的《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度的差异,是由于本集团相关业务中该项服务实际需求相比有所下降所致。
3、与上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的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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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与上港集团的《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度的差异,是由于本集团相关业务中该项服务实际需求相比有所下降等因素所致。
上述关联人包括中国远洋海运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太平船务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及上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鉴于公司关联人数量众多,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各关联交易类别项下年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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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人包括中国远洋海运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太平船务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及上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鉴于公司关联人数量众多,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五)《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存款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上限调整
为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公司拟相应调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存款项2022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具体为:(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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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及2022年度存款上限调整的测算依据详见下文“三、(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及“四、《金融财务服务协议》项下2022年度存款上限调整原因及上限确定依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远洋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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