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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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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3版)

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剑先生,杨剑先生间接控制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82.94%的股份。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8、公司此前对成都中梁财务资助的授权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二)宁波梁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AGY181Q

2、成立时间:2018 年 1 月 19 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豫领实业有限公司

4、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5、合伙人情况:

6、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7、公司此前对宁波梁祺财务资助的授权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补充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中梁坤维与成都中梁

甲方: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于2020年8月31日签署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24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不超6,000万元借款,原合同约定利率不超9%,实际执行0利率。

现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做如下约定:

1、借款期限由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变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除上述约定外,原合同其它约定不变,仍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二)中梁坤维与宁波梁祺

甲方:重庆中梁坤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梁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鉴于:

甲乙双方于2020年8月31日签署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24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不超9,000万元借款,原合同约定利率不超9%,实际执行0利率。

现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做如下约定:

1、借款期限由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变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除上述约定外,原合同其它约定不变,仍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规律,房地产企业选择以联合开发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加之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依赖程度较大。为了盘活合作项目的存量资金,加快自身资金周转,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项目产生的销售回款和融资流入在满足未来一定期限的经营资金后,仍然存在闲置盈余资金时,各股东方会要求调用该盈余资金,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增加新的财务资助,便于各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中梁坤维分别与其股东达成协议:

1、项目股东以在中梁坤维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财务资助的保证;

2、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行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在中梁坤维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

六、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梁坤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中梁坤维与成都中梁、宁波梁祺分别签署《补充协议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增加新的财务资助,便于各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按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各股东方会按比例调用项目公司盈余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有效控制风险,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

(二)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增加新的财务资助,便于各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56,230.3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6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03,97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28%。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制定了部分关于规范运作的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

二、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三、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四、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

六、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制度》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七、公司对《担保管理制度》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下转3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