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2-034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00.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727,8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询价转让后,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超导”)的持股比例由6.17%减少至4.94%。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2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
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西部超导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三)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后,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17%减少至4.94%。
1.基本信息
■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二)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100.00元/股,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07.06元/股的93.41%。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4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5家、证券公司51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158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00.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72.78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2-033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超导”)股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持有公司股份57,596,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中信金属计划减持不超过9,280,921股,即不超过西部超导股份总数的2%。同时,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西部超导股份总数的1%,即4,640,460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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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中信金属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原因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中信金属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中信金属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部超导
股票代码 :688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财政路1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8月31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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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财政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冯勇
成立日期:2004年7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757841063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西部超导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西部超导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8,639,000 股股票,为IPO前取得,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28,639,000股减少至22,911,200股,持股比例由6.17%减少至4.94%,累计减持比例未超过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8月31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727,8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23%,占出让方所持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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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8月3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机构登记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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