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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2-014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钢洛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一、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钢洛耐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规范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