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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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安证券

股票代码:600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22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2年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安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2224.1739万元

经营期限:自1998年11月18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080D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221室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或核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和进料加工,生物、医药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国际货运代理,实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对销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服装服饰、鞋帽、针织品、皮革制品、箱包、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021-6278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信息

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中国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安证券234,291,527股,持股比例由原5.01%降至4.99%。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华安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2年7月15日向华安证券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请见华安证券于202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将继续执行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安证券股份235,291,527股,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01%,前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安证券股份234,291,527股,占华安证券总股本4.99%。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具体情况

2022年8月8日至8月3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华安证券股份1,000,000股。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安证券股份234,291,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持股比例已减至公司股份总数的5.0%以下。

三、其他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安证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华安证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华安证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日期:2022年8月3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13

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赵晓东

日期: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4

转债代码:110067 转债简称:华安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8月30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及“华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若再次触发“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5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者“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华安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88号),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4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安转债”,债券代码“110067”。

根据相关规定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此次发行的“华安转债”自2020年9月18日起可以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8.77元/股,当前转股价为人民币6.12元/股。

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0年7月6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下调至8.67元/股,详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触发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于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华安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自2021年4月7日起,将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8.67元/股调整为7.10元/股。详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1年5月10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98元/股,详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4、因公司发行配股,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自2021年6月11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22元/股。详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5、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2年6月17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6.22元/股调整为6.12元/股。详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近期股价受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华安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目前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本次会议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会议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若再次触发“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者“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披露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0.21%,减持区间为2022年8月8日-2022年11月8日。

2022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东方创业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减持华安证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东方创业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由5.01%降至5.0%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创业合计持有华安证券235,291,527股股份。合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1%,前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2年8月8日至8月30日期间,东方创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华安证券股份1,000,000股,减持比例为0.02%。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方创业合计持有华安证券股份234,291,527股,占华安证券总股本4.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方创业持有公司234,291,5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涉及的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