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0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31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73,89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033%。
其中: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13,53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11%。
通过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0,36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2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4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1%。
(2)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73,89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73,89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73,8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郝震宇、张云栋
3.结论性意见:立新能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新设子公司投资建设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定于2022年9月16日13:0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抢抓机遇,不断落实基地化、规模化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持续扩大公司装机规模,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公司拟新设子公司投资建设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含80万千瓦风力发电和20万千瓦储能系统,项目总投资估算42.10亿元。
上述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新设项目公司为该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的信息为准。
三、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
2.建设内容:80万千瓦风力发电和20万千瓦储能系统。
3.投资总额:42.10亿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能源安全,进一步优化公司可再生能源业务结构,壮大产业规模,做强做优可再生能源业务。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存在的风险
上述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发电量不及预期风险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智慧化运营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20%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疫情传染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深证上〔2022〕439号)精神,如受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无法设置现场会议会场时,将以网络视频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建议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届时公司将向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线上接入方式,请股东按照本通知“三、会议登记事项”要求登记并申请,公司在核实股东身份后将像登记参会股东提供线上接入方式、链接等,请获取会议接入信息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勿向他人分享该信息,敬请广大股东予以理解和支持。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会议为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9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15日10:00--13:30,15:00--18:00。
3.登记地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5楼)。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15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邮箱:lixinner@126.com
联系电话:0991-3720088
传真:0991-392108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8”,投票简称为“立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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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