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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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质押及支付保证金的公告

2022-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2-07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质押及支付保证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尤夫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的通知,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各相关方充分沟通,上海垚阔根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并向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了保证金,以避免公司因债权人为珠海杨柳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许某杰、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的5笔债务产生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5日,上海垚阔将其持有公司的75,030,285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3%)进行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2022年8月31日,上海垚阔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44,84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进行了解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8月31日,上海垚阔将其持有公司的44,840,20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进行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公司股东“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30,285股;公司股东“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顺【2019】22号上海垚阔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由上海垚阔设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34,310股;上海垚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064,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备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上海垚阔的一致行动人。

二、支付保证金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9月1日,上海垚阔已向尤夫股份、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5,902.17万元。

三、其他说明

1、经公司与上海垚阔了解,本次质押未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2、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2018年11月22日,上海垚阔与公司、湖州尤夫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颜静刚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本次质押不影响上海垚阔履行《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4、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各相关方充分沟通,上海垚阔根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约定向尤夫股份、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保证金5,902.17万元,并提供其持有的尤夫股份44,840,200股股票进行质押担保,以避免公司因债权人为珠海杨柳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许某杰、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的5笔债务产生损失。上海垚阔声明:上海垚阔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债务加入,债权人无权要求上海垚阔单独承担或者与尤夫股份连带承担相关债务。

上述5笔债务均涉及诉讼,并已产生判决结果,分别详见2019-024、2019-001、2022-002、2021-073、2019-138号公告,除披露诉讼情况外,公司已在多份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对该5笔债务情况进行了披露。

5、债权人为珠海杨柳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许某杰的2笔债务属于担保债务,作为违规担保事项进行解决。同时,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同意将债权人为深圳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的3笔债务按照资金占用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以充分保障公司不因上述债务遭受损失。

通过债权债务重组,公司大部分或有债务已由上海垚阔通过受让并对公司进行豁免的方式得到解决。同时,剩余尚未解决的或有债务已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上海垚阔亦为债务的解决提供了足额的强担保措施,公司已不会因或有债务遭受损失。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银行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