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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2-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401期

● 现金管理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18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8月26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3,500万张(350万手)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共募集资金3,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3,487,972,64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6月17日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2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新车型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630,970.8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0,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15,269,600.1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338,958,639.3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为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在存款到期后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利息。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9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76%,公司货币资金为4,305,465.07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3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