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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2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3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昌旅游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福昌拟与福昌旅游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按公司持股比例(65.62%)向福昌旅游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3.5亿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福昌旅游公司可根据运营情况提前还款。

同时,福昌旅游公司的其他股东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34.38%)向福昌旅游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本次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福昌旅游公司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本次提供借款的期限内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可控。

因福昌旅游公司其他股东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昌旅游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拟参与青岛胶州市某项目土地使用权竞拍,涉及土地面积约97,928平方米,起拍总价约5.1亿元,以最终实际竞拍结果为准,公司就竞拍结果会及时进行披露。

本次项目竞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本次竞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2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昌旅游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福昌拟与福昌旅游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按公司持股比例(65.62%)向福昌旅游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3.5亿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福昌旅游公司可根据运营情况提前还款。

同时,福昌旅游公司的其他股东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34.38%)向福昌旅游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本次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福昌旅游公司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本次提供借款的期限内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昌旅游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拟参与青岛胶州市某项目土地使用权竞拍,涉及土地面积约97,928平方米,起拍总价约5.1亿元,以最终实际竞拍结果为准,公司就竞拍结果会及时进行披露。

本次项目竞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本次竞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群股份”)全资子公司淮安福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福昌”)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市胶州福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昌旅游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3.5亿元,期限为5年,福昌旅游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一)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昌旅游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福昌拟与福昌旅游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按公司持股比例(65.62%)向福昌旅游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3.5亿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福昌旅游公司可根据运营情况提前还款。

同时,福昌旅游公司的其他股东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34.38%)向福昌旅游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本次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福昌旅游公司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本次提供借款的期限内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可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因福昌旅游公司其他股东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福昌旅游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福昌旅游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市胶州福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澳门路298号五楼508室

法定代表人:曹莉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康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65.62%,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持股34.38%。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82,478.21万元,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10,099.12万元,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285.56万元。

(二)福昌旅游公司的其他股东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39,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房地产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房地产评估;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79%,青岛钧泰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21%。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23,220.41万元,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44,232.30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2,776.31万元。

三、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福昌旅游公司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本次提供借款的期限内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可控。福昌旅游公司未就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亦无第三方就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福昌旅游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加强对福昌旅游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福昌旅游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福昌旅游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用于满足其业务开展需要,且公司在本次提供借款的期限内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借款事项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利群股份全资子公司淮安福昌向控股子公司福昌旅游公司提供借款,是出于福昌旅游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有助于其推进业务的开展,同时福昌旅游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提供借款期内能够对福昌旅游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提供借款的风险可控。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六、其他事项

除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借款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对外借款。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0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0日

至2022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钧泰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徐恭藻、赵钦霞、徐瑞泽、丁琳、王健、狄同伟、苏维民、丁振芝、盛小红、朱春泰、徐立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11: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三十五楼证券部

邮编:266100

联系人:吴磊、崔娜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真:0532-586689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三)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鼓励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敬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并积极配合公司会议组织安排,确保顺利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