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4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黄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苏锡嘉先生、陈清洋先生、卫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拟任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拟任):沈军女士、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黄凯先生不以董事身份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拟任):苏锡嘉先生、陈清洋先生、卫哲先生,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18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五条“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修改为“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附件:

沈军女士简历

沈军,女,1973年3月出生,上海市人,中共党员,市委党校研究生,理学学士。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共青团卢湾区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书记,卢湾区五里桥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卢湾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黄浦区教育联合党工委书记,闵行区副区长、闵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常委、副区长,一级巡视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书记等职。

宋炯明先生简历

宋炯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1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编辑。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广播电视台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海东方电视台新闻娱乐频道专题新闻部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调研员、副处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网络发布处处长、新闻发布处副处长,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电视新闻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融媒体中心(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新闻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刘晓峰先生简历

刘晓峰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7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室企业法律顾问,上海申铁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经理(曾挂职任市国资委改革重组处副处长)、资产经营部经理,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久事置业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磊卿先生简历

王磊卿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11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一级导演。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卫视中心(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监、总经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大型活动部副总监、艺术人文频道总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艺术人文中心总监,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活动中心总监、影视剧中心主任、东方卫视中心副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影视剧中心主任。

钟璟女士简历

钟璟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2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上海东方盛典传媒有限公司(筹建名,后正式名为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先后兼任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爱乐乐团团长、上海市演出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凯先生简历

黄凯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高级副总裁。历任上海市委外宣办事业发展处副处长,上海市委外宣办秘书处副处长,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北京记者站站长(兼任),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苏锡嘉先生简历

苏锡嘉先生,加拿大国籍(香港永久居民),1954年9月出生,会计博士。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兼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苏锡嘉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清洋先生简历

陈清洋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2月出生,传播学博士。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历任中国电影资料馆馆员,国家无线电台管理局二级文学编辑,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陈清洋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网络视听研究、影视产业研究。陈清洋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卫哲先生简历

卫哲,男,中国香港(国籍),1970年12月生。现任嘉御资本的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融资部经理,曾任百安居(中国)首席财务官、首席执行官,阿里巴巴的首席执行官。兼任香港电讯盈科的非执行董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副会长。2010年,他被《亚洲金融》杂志选为“中国最顶尖的首席执行官”之一。卫哲先生持有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商业管理学士学位,并于伦敦商学院完成企业融资课程。卫哲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4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提名选举王治平先生、李桦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王治平先生、李桦女士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拟任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监事(拟任):王治平先生、李桦女士,不在公司领薪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职工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5日

附件:

王治平先生简历

王治平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7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主任编辑。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上海东方广播电台新闻部副主任、主任,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总编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总编室主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办公室主任、总部党总支书记、直属党委书记、总裁助理,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编辑、副总裁,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广播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李桦女士简历

李桦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12月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中心副主任。历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审计室主任助理,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4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4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4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五条“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修改为“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2-05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在要求的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所在大楼。

● 拟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和股东大会现场酒店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黄河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0日

至2022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七已经公司2022年9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2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二、议案八已经公司2022年9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2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配合政府和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09:30一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 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等。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在疫情期间,为便于股东进行参会登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段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在要求的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所在大楼;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拟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和股东大会现场酒店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二)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三)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