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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
生效的公告

2022-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管理人”)作为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的管理人,于2022年8月11日发布了《关于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暨投资者征询意见函》,就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事项进行公告并征询投资者意见。

截至2022年9月1日,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项征询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合同变更自2022年9月5日起生效。

一、《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生效

自2022年9月5日起,“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正式生效,原《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等法律文件同时失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正式生效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www.ixzzcgl.com)查询。

二、其他需要提示事项

1、投资者依据原《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与集合计划获得的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2022年9月5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其持有期限自原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被确认之日起连续计算,该部分投资者仍可通过原“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机构自2022年9月6日起办理前述份额的赎回业务。本次合同变更生效当日(即2022年9月5日),因代码转换需要,无法办理前述份额的赎回业务,请投资者知悉。

原“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机构包括:

(1)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孙国雄

客服电话:95562-3

网址: http://www.ixzzcgl.com/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以上销售机构均为原“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机构,通过以上销售机构依据原《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与集合计划获得的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换为“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的投资者,仍可通过以上销售机构自2022年9月6日起办理前述份额的赎回业务。

2、《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正式生效后,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代码分别为:

3、兴证资管自《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届时兴证资管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4、截至2022年9月1日,管理人自有资金未持有兴业证券金麒麟3号优选基金组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2022年9月5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未持有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提示: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9月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ixzzcgl.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62-3)咨询。

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