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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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3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10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开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出席。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独立董事周从良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1、2、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杰、张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3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