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品质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2年中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08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发布了《海通品质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中期报告》,现将该报告第六章“6.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6.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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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将该报告第十章“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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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更正事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