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8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钒钛股份;
2.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2年9月8日;
3. 公司全称及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一、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说明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攀钢钒钛”变更为“钒钛股份”,公司全称、英文证券简称及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目前主营业务包括钒、钛和电,其中钒、钛是公司战略重点发展业务。为准确体现公司主营业务,改善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行业定位认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证券简称变更为“钒钛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自2022年9月8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攀钢钒钛”变更为“钒钛股份”,公司全称、英文证券简称及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来源于公司全称,长度未超过四个汉字,未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未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未出现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情形。本次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证券简称。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