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9月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且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7日通过口头或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推举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卢盛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范西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桂林先生、邓定远先生、卢治临先生;
2.提名委员会:邓定远先生、张燕琴女士、卢盛林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燕琴女士、陈桂林先生、卢治临先生;
4.战略委员会: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邓定远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桂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卢治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卢盛林先生、许学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学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叶建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余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
电话:0769-82716188-185
传真:0769-81606698
邮箱:info@optmv.com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附件:
卢盛林,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与卢治临先生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东莞理工学院讲师、副教授;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卢盛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24,000股,与卢治临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西西,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隆回创同电脑培训学校文秘;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品管员;2005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新兴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6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文员、销售经理、销售总监、销售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范西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范西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燕琴,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7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燕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燕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定远,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任江西警官学院法律部教师;2004年7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师;2005年至今,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定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定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桂林,男,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97年9月,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副总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任广东省源大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12年10月,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2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11月退休。2022年7月至今,兼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桂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桂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治临(常用名罗前),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5年,开办个体服装店;2006年,与卢盛林博士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9月,任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赛视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8月,任香港奥普特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惠州市奥普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经理。
卢治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570,000股,与卢盛林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学亮,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历任艾一资讯有限公司程序员、业务员、顾问、经理;2003年12月至2009年10月,历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售前总监、渠道总监;2009年11月加入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许学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6,00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建平,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任湖北天宝粮油有限公司会计;2001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奔辉(深圳)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福群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骏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叶建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叶建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丽,女,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自2021年5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余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余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李茂波先生持有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并已于2021年12月3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李茂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2%,减持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13日。
2022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截至2022年7月21日,董事李茂波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49,904股,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李茂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李茂波先生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将提前终止。截至2022年9月7日,李茂波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49,904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剩余50,096股将不再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由于李茂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李茂波先生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盛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桂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3、4、5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子楹、张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选举郑杨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郑杨舟,男,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0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业务员、销售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7月至今,兼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
郑杨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郑杨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