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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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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表决,其余5名非独立董事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敬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到会监事均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监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国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更好地适应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使用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2、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相关部门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能存在如下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产品均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相关部门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经济形式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仍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执行拟投资产品的风险评估程序,审慎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将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查或审计。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农心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农心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409.18万元向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有关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1,409.18万元向上格之路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上格之路作为实施主体的“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1、上格之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江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247669689556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9日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集贤园创业大道9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物农药、农药(不含杀鼠剂)的生产;乳化、复配、加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复混肥、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肥料增效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2、上格之路的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2021年12月31日),上格之路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本次借款相关约定

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自公司转账至上格之路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之日起计算。上格之路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格之路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格之路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409.18万元向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409.18万元向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监事会将进一步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上格之路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并接受公司及有关方的监管。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409.18万元向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上格之路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并接受公司及有关方的监管。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格之路提供借款用于上格之路作为实施主体的“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72.38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405.26万元,合计2077.64万元,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资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审批的规划范围内,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2,077.64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72.38万元,并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5.26万元。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72.38万元,并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5.26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72.38万元,并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5.26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6日出具了《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462号)。

鉴证结论为:农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农心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农心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农心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462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