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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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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2-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7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吕绍林先生计划自2022年3月3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绍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68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9%,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95.25万元,增持部分的平均成本为28.22元/股。吕绍林先生增持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吕绍林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绍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2,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吕绍林先生通过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422.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66%(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新增股份稀释吕绍林先生间接持股比例)。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计划是吕绍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吕绍林先生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3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吕绍林先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

吕绍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绍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6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95.25万元,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吕绍林先生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增持计划过程中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截至2022年7月13日,公司本次实施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30人实际行权,实际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5,250.00股,每股4.16元,共收到股权资金5,762,640.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385,250.00元,对应资本溢价人民币4,377,39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901,75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03,901,750.00元。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