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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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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伟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开星出席会议;总经理刘安来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江苏隆盛钻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议案1、3、4、5、6、10-17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议案2、10-19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议案2、1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胡菊、吴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