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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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2-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量”)、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9日起,增加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上海长量、联泰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邮储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三、上海长量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四、联泰基金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0.01元;银华玉衡定投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集成电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玉衡定投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仅接受投资人以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申购此基金。投资人以非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提出的申购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未来此基金向投资人开放其他申购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银华玉衡定投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目前仅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放赎回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6、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个月;银华玉衡定投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个月;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一年;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上述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8、银华信用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相关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9、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同时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10、本公司已于2022年8月29日发布公告,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自2022年8月30日起暂停办理代销机构10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